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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Chin Tsai Tsai
作者: 劉金吾
日期: 2004年11月
出處: 舞蹈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舞名。景頗族群眾祭祀性舞蹈。流傳於雲南省潞西、瑞麗、隴川、盈江、梁河等縣景頗族聚居區。產生於景頗族原始的鬼靈崇拜時期,也是早期生殖崇拜、狩獵生活的反映。在德高望重,有福份的老人死後跳。在人死後的最後一天送葬時,兩個男性裝扮成一男一女的花鬼,滿身畫滿花紋,由另兩人陪伴,很多人用樹條遮著由墳地回到村寨前的空地上,即開始跳此舞,意為送死者靈魂返回祖先所在地。舞時群眾在外圍跳《龍洞戈》,四人在場中,花鬼手拿花棍,陪伴者手拿盾牌,互相打鬥,花鬼有時去逗引外圍的群眾,有時做一些滑稽的動作。最後男鬼女鬼躺下做性交動作,人們給女鬼套上一籮筐,內裝一塊雞或肉,掛於女鬼胯下,性交後取下這個籮筐,即表示生下一個孩子。之後即用樹條將男鬼女鬼打到寨邊水塘中洗淨身子,舞蹈即暫告一段落。片刻後,又由一人拿木製老鵰頭、一人拿馬鹿頭、一人拿麂子頭、一人拿雞頭套在頭上再跳,群眾仍在外圍跟隨起舞,之後分左右兩路繞死者房屋,繞至屋後時,就學各種動物叫,同時火葯槍齊鳴,再交叉繞至房前,槍聲、鳥獸聲再起,如此反覆四次,最後一起去打死一條狗,整個舞蹈即告結束。這是由於死者生前殺過人才這樣跳,因為在送死者靈魂去祖先居住地的路上,被他殺死者的靈魂會來阻擋,跳起此舞,能為死者驅趕途中其它鬼魂的阻擋,如馬鹿等一叫,被他殺死的鬼魂去看時,他就過了一關,四關過後,最後殺死狗時,鬼魂們忙著去喝狗血,死者靈魂就最後通過了。舞蹈反映了景頗族原始的宗教信仰、思維方式及原始時代的生活。隨著社會的發展,生產水平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改善、自然科學知識的普及,人們的認識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今天,在景頗族地區,已很少舉辦這樣的儀式和跳這樣的舞蹈了。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金再再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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