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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舞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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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yuè wǔ |
解釋:
配合音樂節拍的舞蹈,為中國傳統舞蹈的總稱。《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咸……。」《史記.卷二八.封禪書》:「於是塞南越,禱祠太一、后土,始用樂舞。」也稱為「雅舞」、「舞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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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樂舞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Yüeh Wu |
作者: | 劉鳳學 |
日期: | 2004年11月 |
出處: | 舞蹈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古代禮儀舞蹈及儀式舞蹈的總稱。也稱《樂》或《舞樂》;係指中國古代將舞蹈、詩歌配合音樂同時表演的一種形式。其功能置於祭祀宗廟、祭祀郊廟及其他饗宴儀式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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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樂舞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基本資料
作者: | 陳章錫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樂舞是遠古至周初,由詩歌、舞蹈、音樂三者結合而成的祭祀活動,一般又簡稱為「樂」。〔周禮‧春官〕云:「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又云:「樂師: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小舞。」提到周代以六代之樂舞,及六種以舞具為名的小舞,教導貴族子弟,期望下一代的繼承人容貌得正,進退得齊而心平氣和,在耳濡目染之下,受到禮教的感化。 據〔禮記‧內則〕云:「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學射御。二十而冠,始學禮。」文中說到學習歷程從十三歲開始,十五歲新增學習項目,二十歲畢業。配合年齡的增長,按規定有其先後程序。樂舞在周代共計五類,上述的六舞、小舞二類,被統治者特別重視,用來教導貴族子弟學習。第三類樂舞是「散樂」,屬民間樂舞;第四類是「四夷之舞」,為其他民族或部落的音樂;上述二類都不太被看重。第五類是宗教性的樂舞,為包括天旱時求雨用的「舞雩」,和每年秋季驅除瘟疫時所用的「儺」,頗受重視。析言之,比較古的樂舞,因歌頌各朝代中大家心目中的英雄,統治者可利用人們景仰英雄人物的心理,藉著對「六樂」的強調、重視,來鞏固自己的統治。其次,利用民間音樂及外族音樂,固可用來誇耀自己的統治勢力及範圍廣遠。而宗教音樂則是由人民自己創造,寄托著人民自己的希望與幻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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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樂舞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