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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梭利國際協會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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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Montessori l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
作者: | 鍾叡賜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一九二九年,第一次蒙特梭利國際會議在丹麥的赫辛格(Helsingor)召開。會議中,與會代表共同決議成立「蒙特梭利國際協會」,以推廣蒙特梭利教學法的精神。同時並希望統整各地分會,以強化其國際化的地位。協會成立之初,總部設於柏林,一九三五年遷於荷蘭的阿姆斯特丹,並由蒙特梭利(M. Montessori)本人擔任會長。 蒙特梭利國際協會成立的主要目標有五項: 1. 確定蒙特梭利有關兒童發展的哲學理念及其教學方法的完整性。 2. 由下列四項途徑保持並宣揚兒童在社會中應有的權益:(1)極力提倡青少年在文明進化的里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以彰顯兒童教育的重要性;(2)宣揚及推廣兒童發展的專業知識及蒙特梭利教學法之應用;(3)創造並提供一個適宜的環境及機會,使有興趣的成人有可以共同工作的場所;(4)與其他對尊重人權具有相同共識的組織建立合作關係。 3. 籌建教師訓練中心,授以蒙特梭利教學法,以培育優良且稱職的師資。結訓的教師頒予證書以示教學能力的專業化。 4. 出版並發行不同語言的各類型蒙特梭利作品及刊物,如探討嬰兒自誕生至三歲的特徵、出版〔童年之祕〕、 〔兒童的發展〕、〔吸收心志〕等書:研究正當兒童潛能的作品 〔人的形成〕、〔教育人類的潛能〕、〔一個新世界的教育〕與〔教育的重建〕等書;其他由別人整理蒙特梭利的講稿及講義而成的作品,如〔蒙特梭利教學法〕、〔教育人類學〕、〔高級蒙特梭利教學法第一、二卷〕等書。 5. 建議各界製作有關蒙特梭利教具。 蒙特梭利國際協會招收一般及永久會員,凡對蒙特梭利教育感興趣的人士皆可參加。 自一九三五年蒙特梭利國際協會本部遷至荷蘭阿姆斯特丹以後,由蒙特梭利本人擔任會長,她逝世以後,蒙氏家族的成員亦擔任協會中重要職務,如她的兒子馬利歐即繼承她的會長一職。一九八二年,馬利歐去世後,協會改由阿姆斯特丹大學教授哥寧(Jon Koning)擔任會長,並改由常務委員會領導協會的各項行政事務。同年,並選出波狄禮(Bob Portielie)擔任委員會主席。目前協會由數個委員會分理會務,其中尤以贊助委員會(Sponsoring Committee)負有最大的行政責任,於每年四月、十一月召開二至三次的委員會議,邀集來自各國的委員共同商議年度重大事項及未來發展事宜。 由於教育理念及若干措施互異,有些國家的分會與總會並無隸屬關係(如英、美等國),而是各自發展具有本國特色的相關組織,如成立於一九六○年的「美國蒙特梭利學會」(American Montessori Society, AMS)。然協會仍在世界各國進行教師訓練中心(Training Center)的運作,培訓符合其要求與條件的師資。至一九九○年代,設有分會與教師訓練中心的國家計有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荷蘭、瑞典、愛爾蘭、奧地利、美國、加拿大、墨西哥、澳大利亞、日本、韓國、印度、斯里蘭卡、巴基斯坦等國,其餘各國及地方則由此協會支援師資訓練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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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蒙特梭利國際協會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