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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本篤道院教規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Saint Benedict's Monastery Rules
作者: 方永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聖本篤道院教規為聖本篤(St. Benedict, 480~547)在西元六世紀於卡西諾山(Monte Cassino)建立道院時,為該道院所設立的教規。聖本篤所建立的道院,由於最具規模,組織也甚為嚴密,後來廣受中世紀歐洲其他道院所模仿,而形成「本篤式道院」(Benedictine monasteries)。聖本篤道院的教規也泰半操縱了歐洲各地的道院,各個道院間雖屬獨立不相互隸屬的關係,但實際上均採用聖本篤手定的教規或經過修訂的條例,對於日後中古歐洲道院生活的影響極為深遠。
  聖本篤原為義大利地方的富豪,後來改宗為教徒後,於西元五二九年創立聖本篤道院。為了進一步管制院內修士的日常生活,聖本篤規定了教規共七十三條;教規中關於院長與僧侶的職責者共有九條,關於宗教儀式與禮拜的有十三條,關於訓練、懲罰及懺悔的有二十九條,關於道院行政的有十條,其他關於雜務者如接待客人、旅行指南等共十二條。整體說來,聖本篤道院教規的最重要特點,就在注重勞動以及對於院長的極端服從。在這些教規中,與文教活動者相關者有下列數端,其中尤以教規中的第四十八條最為重要:(1)按聖本篤之見,懶惰是靈魂的大敵,所以在四十八條中規定,「所有能夠肩負的人」每天至少要從事七小時的體力勞動及二小時的閱讀或傳抄聖書,以維持道院經濟自主及杜絕一切因閒散而起的物質誘惑。由於要從事固定的勞動工作,因此道院中的僧侶在中世紀時都成了農作及手工方面的專家;而由於每天要閱讀或傳抄書籍,在中世紀歐洲漫長的知識黑夜中,道院得以保存了部分學術並發展出了學校。(2)道院的教育宗旨即在要求僧侶必須履行安貧(poverty)、服從(obedience)及貞潔(chastity)的規定;修士們必須清心寡欲,嚴格遵守院方規定,不得違抗,有時為了精神生活的進一步提升,更可苦待自己的肉體。(3)教規中規定了道院內可收容兩種性質的成員,一為非本院的外界俗人(externi),此類世俗人士的教育重視的是生活常規的訓練;另一則為預備成為僧侶的人士(oblati),此種人士的教育則強調對於教會的獻身及嚴格的僧侶生活。
  聖本篤道院的教規於六、七世紀間逐漸取代了原先由聖可倫班(St. Columban)及其他愛爾蘭僧侶所建立的一套較嚴苛的塞爾特教規(Celtic rule)。在七、八世紀間,其影響力又藉由聖波納費斯(St. Boniface)擴展至日耳曼地區,九世紀初時傳至西班牙。在九世紀間,聖本篤道院的教規已經拓展至除不列顛列島(British Isles)之外的所有西歐的道院中。在十四世紀初年時,北至冰島(Iceland),南至西西里島(Sicily),全歐有三萬七千所道院之多,盡皆遵行著聖本篤道院的教規或其修訂過的版本。
  透過聖本篤道院教規的訂立,道院主義成為了一種教育;一方面藉著各種勞動方式,使僧侶們習得了各樣的技藝,一方面雖未直接主張學校的建立,但其對閱讀的強調也使得後來寺院學校(monastery school)的設立幾乎成為必然的結果。此外,也使得道院成為文化保存的中心,圖書室及抄書室紛紛在道院中成立。聖本篤道院的教規不僅對日後道院僧侶的生活有深遠影響,在教育史上也有其重要意義。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聖本篤道院教規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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