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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行為學派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Administrative Behavior School
作者: 黃昆輝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行政行為學派」係以行為主義(Behaviorism)的觀點和途徑研究行政事象的一種學說。此派學者認為,由於行政是有關行政活動人員的行為所構成的事實,所以行政學者應從行政人員的行為動機及其形成的因素、發展歷程和效果,作切實的研究和分析。
  行政行為學派的代表人物為西蒙(Herbert A. Simon)。西蒙是近代泛科際學術研究十分成功的學者,被譽為「行政決定理論的集大成者」,由於他在政治學、行政學、經濟學、心理學、電腦學等學術領域,具有堅強紮實的背景,所以能以學術整合的觀點,說明人類行為在行政歷程中的重要性,尤其是作決定時所扮演的關鍵性角色。他於一九四七年出版〔行政行為〕(Administrative Behavior)名著,奠立其在公共行政學界的學術地位,更於一九七八年以在行政決定理論的突創性貢獻,榮獲諾貝爾經濟紀念獎。
  吳清基在〔西蒙行政決定理論與教育行政〕一書中,曾對西蒙行政決定學說的要義,有精要的闡述。此處僅就此一學說的基本概念、邏輯實證假設、組織影響方式、綜合決定過程等四方面,略述如下:
  1.行政決定理論的基本概念
  西蒙強調合理的行政運作,除了要重視組織的「行政執行」之外,更要重視組織的「行政決定」。行政歷程基本上乃是作決定的歷程,行政工作者乃是決定者,而決定者便是組織革新者,必須在作決定的過程中,以提高行政效率與經濟效益作為運作目標,俾避免經濟資源的浪費。
  2.行政決定理論的邏輯實證假設
  西蒙認為嚴格區分「事實前提」和「價值前提」的命題判斷,是絕對必要的,行政決定的運作應建立在此邏輯方法論的基礎上,才能有助於行政決定的科學化和實證化。其次,在善用行政決定的「手段─目的」連鎖模式之外,應避免其先天的模式限制,才能有助於行政決定效率的提高。再次,行政決定的多元行為選項和後果,提醒了行政人員除了應廣求周延的行為選項,並且對每個後果的適切性亦應有所抉擇和接受。最後,行政決定本身具有先天性的限制,只能尋求滿意效益的有限理性(limited rationality)或意圖理性(intended rationality),傳統上追求最大效益的無限理性(unlimited rationality),只是一種理想幻境,並不可能實現。
  3.行政決定理論的組織影響方式
  西蒙認為在作決定的過程中,組織對個人決定行為的影響方式,可分為「外在」和「內在」二種層面。前者主要在藉由上司對下屬的「權威」關係以及組織正式和非正式「溝通」手段的運用;而後者則在強調組織必須對成員施予必要的「訓練」,必須對成員灌輸作決定「效率」規準的重要性,以及必須促使成員對組織目標和價值產生「認同」作用。
  4.行政決定理論的綜合決定過程
  西蒙認為探討行政決定問題,僅重視其「結果」是不夠的,必須同時對其「過程」加以分析。一般而言,作決定的過程可分為三個主要活動:其一為情報活動(intellegence activity),亦即觀察與探究文化、社會、政治、經濟、技術等各方面的情況,並尋求作決定的機會;其二為設計活動(design activity),亦即基於情報活動的結果,再進一步深入研究問題,以發現和評估各種解決問題的可能方案;其三為抉擇活動(choice activity),亦即在各種方案中作一選擇並付諸實施。
  以上已經簡要敘述了西蒙行政決定學說的要點。除此之外,西蒙並承襲了巴納德(Chester I. Barnard)的理論,提出「組織平衡」(organization equilibrium)的觀念。西蒙認為組織的存在,實有賴組織與成員之間彼此保持「貢獻」與「滿足」的平衡。換句話說,組織提供若干使成員感到「滿足」的條件,成員則「貢獻」其心力給組織。只有在組織所提供的滿足條件大於貢獻時,成員才會繼續參與,組織才能繼續發展,否則便將萎縮以至於消滅。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行政行為學派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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