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銖銖較量 - 教育百科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 |
釋義: 猶「錙銖必較」。見「錙銖必較」條。01.清.陳確《陳確集.別集.卷五.瞽言四.原教》:「荀、告、韓、楊各是所見,銖銖較量,可謂愚甚;後儒之說,更極支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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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錙銖必較」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錙銖必較」原或作「計較錙銖」。錙銖,音ㄗ ㄓㄨ,是古代極小的計算單位,六銖為一錙,四錙為一兩,用以比喻極細微。連像錙銖那樣微小都要計較,表示一個人十分小氣,凡事斤斤計較。顏之推(西元531∼?)字介,北朝齊臨沂人。博覽群書,詞情典麗。初仕梁,以亂奔齊,歷官中書舍人、黃門侍郎。齊亡,仕周為御史上士,隋初,太子召為學士。撰有《顏氏家訓》,共二十篇,論立身治家之道,辨正世俗之謬,以訓後人,於世故人情,深明利害。在《顏氏家訓.治家》中,顏之推提到當時民風敗壞,民間嫁娶之時,經常有賣女兒來賺錢的事情發生,雙方非但不以為怪,甚至還討價還價,連一點小錢都要斤斤計較,和一般的買賣無異。這樣的婚姻,由於不注重對方的人品教養,通常都是後患無窮,所以他提醒子孫不可不慎!「銖錙必較」這句成語可能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形容連很少的錢或很小的事情都非常計較。出現「銖錙必較」的書證如宋.陳文蔚《陳克齋集.卷三.雜著.朱先生敘述》:「先生造理精微,見於處事,權衡輕重,錙銖必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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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此處所列為「錙銖必較」之典源,提供參考。 ※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治家》婚姻素對,靖侯成規。近世嫁娶,遂有賣女納財,買婦輸絹(1),比量(2)父祖,計較錙銖(3),責(4)多還少,市井(5)無異。或猥婿在門,或傲婦擅室,貪榮求利,反招羞恥,可不慎歟!
〔注解〕 (1) 輸絹:給予絹帛。絹,音ㄐㄩㄢˋ。 (2) 比量:比試較量。 (3) 錙銖:音ㄗ ㄓㄨ。古代極小的計算單位,六銖為一錙,四錙為一兩,用以比喻極細微。 (4) 責:要求、索取。 (5) 市井:指買賣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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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證:
01.清.陳確《陳確集.別集.卷五.瞽言四.原教》:「荀、告、韓、楊各是所見,銖銖較量,可謂愚甚;後儒之說,更極支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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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_銖銖較量 |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