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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者參與模式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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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Leader Participation Model |
作者: | 黃昆輝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領導者參與模式」係討論領導者在決策參與過程中所扮角色的一個模式。此一模式依據某些情境因素,提出一系列程序法則,然後要求領導者遵循這些程序法則,俾順利產生最適宜的決策參與型式。故此模式又名為「作決定的規範模式」(Normative Model of Decision Making)。 「領導者參與模式」係由富若姆(Victor Vroom)和葉頓(Philip Yetton)在一九七三年所提出。他們認為領導者的主要工作在作決定,而作決定的歷程宜因情境不同而異。他們將領導型式(即決定參與型式)分為三個大類、五個分型式,這五個型式的意義如下: 1.專制第一型(A I):領導者利用手邊的訊息,自行解決問題或作決定。 2.專制第二型(A II):領導者從成員處獲致訊息,再參考這些訊息獨自作成決定。 3.諮議第一型(C I):領導者與有關成員個別討論問題,聽取他們的觀念、想法及建議,然後自行作成決定。 4.諮議第二型(C II):領導者與成員作團體討論,聽取成員集體的觀念和建議,再自行作成決定。 5.團體型(G II):領導者採團體會議方式,與成員共同討論問題,共同作成決定,讓成員共同承擔解決問題的責任。 富若姆和葉頓所提出的情境因素有三大類,分別是問題的性質、領導者的條件以及部屬的特質。他們把這三類因素化成七個情境問題 ,領導者須以「是」或「否」來答覆這七個問題,這七個問題如下: 1.要解決的問題,是否具有品質方面的要求? 2.領導者是否具有充分的訊息,足供作成好的決定? 3.所要解決的問題,是否具有明確的結構? 4.成員接受決定與否,對決定的有效執行是否其重要性? 5.若領導者單獨作決定,成員是否確定會接受該項決定? 6.成員是否均肯為組織目標賣力,以解決此一問題? 7.決定所採取的解決方法,是否會造成組織成員之間的衝突? 領導者回答了上述七個問題之後,即可依據下圖之「決定流程圖」,來決定採用那一種領導型式。 一九八八年,富若姆和另一學者傑果(Arthur Jago)對「領導者參與模式」加以修正。修正後的模式除了保留原有的二個決定效能的規準(即決定的接受度、決定的品質)之外,又增加了「部屬發展的需求」、「決定時間的需求」等二個新規準。又新修正模式雖然保留了五種可供選擇的領導型式,但是將情境問題擴充為十二個,其中十個以五點量尺來作答。由於新修正的模式過於複雜,富若姆和傑果發展了一套電腦程式以簡化新模式的複雜性。 在實證研究方面,約寇(Gary Yukl)指出「領導者參與模式」經過研究測試後,其結果相當樂觀。但是此模式仍有下列四個弱點:(1)把作決定視為單一、分離的歷程,忽視了作決定係一非常複雜、多元、連續的歷程;(2)某些相當重要的決定型式並未納入模式之中,如「巧放試探汽球」(trial balloon)就是其一,應可考慮列入「專制第一型」和「諮議第一型」之間;(3)領導者選擇領導型式的歷程,應分為兩大步驟:在第一步驟,先在三個領導類別中選擇其一;在第二步驟,次就類別中數個領導型式,選擇一個最適宜的;(4)此模式忽視領導者所必須具備的領導技巧,如果領導者缺乏領導技巧,則領導者將難以執行其所選擇的領導型式。 資料來源:謝文全,教育行政理論與實務(臺北:文景出版社,民國82年),頁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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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領導者參與模式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