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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靈魂和諧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Harmony of the Soul
作者: 樓繼中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靈魂和諧」一觀念出於古希臘傳統,希臘哲學家柏拉圖(Plato, 427~347 B.C.)是首先對靈魂和諧做出系統性論述的哲人。
  柏拉圖受其師蘇格拉底(Socrates, 470~399 B.C.)的影響,蘇格拉底一生孜孜不倦的探求真理,最主要的動力出於對靈魂的關懷,論求靈魂趨於至善。他認為人生的目的在於求取幸福(happiness),幸福的生活就是善(good)的生活,而善的生活所表現出的特性就是和諧。和諧的觀念一直為古代希臘人所重視,並充分表現在當時的繪畫、雕刻、建築等各種藝術創作上。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身體感到不適或疾病的苦痛,希臘人以為乃是由於身體機能的不和諧,同樣的,若是精神上產生痛苦,則必由於靈魂不和諧,因此若靈魂能夠保持和諧的狀態,人便沒有精神的苦痛,而真正的幸福便是獲得靈魂的和諧。
  柏拉圖在〔第米亞斯〕(Timaeus)篇中提出世界有如一種具有靈魂與身體的有機物,神首先創造優於世界身體(world body)的世界靈魂(world soul),靈魂的職責是統率身體。人的靈魂出於世界靈魂,如世界靈魂般,一方面分享或分受理型(idea)界的永恆睿智而有理性,一方面亦需寓居於有生滅變化的肉體中,而有動物性的情欲衝動。靈魂的這兩個部分透過一種中介而連接起來,名之為高貴的精神或勇敢 。在〔理想國〕(Republic)中柏拉圖提出的「靈魂三分說」(The Doctrine of the Tripartite Nature of the Soul)有更詳細的說明,將人的靈魂分為三個部分,一為理性靈魂(rational soul),位於人的頭部;二為精神靈魂(soul of high-spirit),位於人身的胸部;三為情欲靈魂(appetitive soul),位於人的腹部。
  靈魂的三個部分各有其相應之德性,情欲靈魂貪情縱欲,愛慕虛榮財寶,故其德為節制(temperance);精神靈魂追求榮譽與高貴的情感,其相應之德為勇敢(courage):理性靈魂愛慕睿智,其相應之德為智慧(wisdom)。三個德性中,智慧出於理性,具有最高的地位,負責指揮,其次為勇敢,聽從智慧的命令幫助理性約束並支配非理性的不正常欲望,節制地位最低,絕對服從智慧,適當施行身體官能。三種靈魂如果能夠彼此和諧、相互合作,各自達成應該具有的美德,和諧的靈魂就能實現正義(justice)。
  靈魂和諧即可實現正義的生活,正義意謂靈魂的健康,使人的心靈能避免精神的痛苦而得到高度的滿足,終能獲致真正的幸福。因而人生真正的目的便在求得靈魂和諧以達至善的幸福生活。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靈魂和諧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