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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獸派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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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yě shòu pài |
解釋:
一種美術派別。二十世紀初在巴黎形成,以強烈單純的色彩及誇張的線條來構成畫面,把內在的情感極端放任的宣洩出來,企圖表達對自然的主觀感受。代表畫家有馬蒂斯、盧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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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野獸派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Fauvism |
作者: | 方永泉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野獸派是一八九八年至一九○八年在法國盛行一時的繪畫風格,開啟了二十世紀現代美術運動的序幕。一九○五年野獸派繪畫首次在巴黎展出時,評論家渥塞勒(Louis Vauxcelles)受到畫作強烈的衝擊,驚呼其為野獸,因而得名。 野獸派繪畫的特徵,在於色彩運用活潑、形式簡潔驚人。野獸派畫家認為,色彩是表現思想和感情的最佳媒體,並受到新印象派(Neoimpressionism)畫家,以及梵谷(V. van Gogh)和高更(Paul Gauguin)的影響,是以在色彩方面直接使用純色、省略陰影,產生明朗鮮豔的效果,並運用富感情的對比色:紅與綠、橙和藍、黃與紫的對比,以造成色彩強烈的視覺衝擊;在形式方面,放棄傳統表現三度空間的透視法則,而探索一種新的、受色彩制約的繪畫空間。他們主張用純色來架構空間感,因而書作常呈現大色塊和單純化線條的畫面,並以率直、放縱的表現手法,構成誇張變形的形象,予人熱情洋溢,大膽狂放的感受,喚起酒徒似的狂熱,而非牧歌般的情懷,強烈的表達了畫家主觀的感情,也使得野獸派繪畫遠離現實世界的領域。 野獸派的領導人為馬蒂斯(Henri Matisse, 1869~1954),與畢卡索(Pablo Picasso)同樣被視為二十世紀最重要的藝術家。他早期的繪畫風格受到新印象派的影響,後來則從點描法(Pointillism)的技法中擺脫出來,轉變為熱情奔放的筆觸,並由理論上的現實色彩,突變為對比色的展現,及追求色彩的平衡和線條的單純。其作品的特色為:流暢的線條、稀薄明亮的色彩,以及平面化的繪畫風格,類似伊斯蘭地毯、紡織品及圖案的感覺,作品充滿大膽恣意的精神,極富情緒化和裝飾性。馬蒂斯晚年開始從事剪紙藝術,把無數張紙塗上水彩顏料,然後剪出所要的形狀,再把它們十分和諧的配置在一起,使得剪紙藝術成為他創作生涯的新高峰。馬蒂斯一生創作的目標,在於追求對每一次獨特經驗的純粹自發性表現,其對純粹形體和色彩的堅定,也使得這位現代繪畫大師的地位,獲得廣泛的肯定。除馬蒂斯外,野獸派的核心畫家尚有:烏拉民克(Maurice de Ulaminck, 1876~1958)及德安(André Derain, 1880~1954)。烏拉民克的畫風近似梵谷,他喜歡以強烈的厚塗純色作畫,形成一種強烈的個人的表現風格。德安則注重色彩組織的運用,繪畫風格近似塞尚(Paul Cézanne),用色明亮、隨意,筆觸自然,風格獨特;此外,他在裝飾畫方面,也表現相當的才能。 野獸派的色彩主義,可視為一種藝術上的轉型風格,但不斷增加的色彩強度卻不能作為繪畫的永久目標,因此,當立體派的浪潮襲來,對形式的注意開始取代對色彩的眷念,而新時代的視覺藝術風格也於焉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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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野獸派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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