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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內亞學校制度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School System in Guinea
作者: 蔡清華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幾內亞共和國(Republic of Guinea)為位於非洲西部的國家,西臨大西洋,北、東與幾內亞比索、塞內加爾、馬利等國接壤,東南與象牙海岸交界,南與賴比瑞亞、獅子山相連,面積二十四萬五千八百六十平方公里,約為臺灣之七倍。幾內亞人口截至一九九一年七月底為七百四十五萬餘人,由三個大族(Fulani、Malinke、Susu)和十五個部落所組成,語言有八種之多。由於曾經是法國的殖民地,於一九五八年十月二日獲得獨立,遂以法語為官方語言。全國勞動人口中約有百分之八十從事自給自足的農業,一九九二年的每人平均國民生產毛額僅有四百四十美元,為國際上公認的窮國之一。
  幾內亞在一九八四年建立其第二共和政體後,曾大力推行改革,欲使其行政朝地方分權化進行;在教育方面則將重點擺在學習材料之取得、師資的再訓練、行政與視導之加強等項目。唯因經濟情況不佳,改革成效乏善可陳。
  幾內亞的學校制度與法國極為類似,如下圖所示,初等教育為期六年,學生在七歲入學;不過都市地區學童常提前一年,而鄉村地區則常晚至九歲才入學。以一九九一/九二學年度為例,共有二千五百八十六所小學,容納三十五萬九千四百零五名學童,其中三分之一為女生。教師嚴重不足,除了聘用不合格教師外,有些教師只好同時擔任上、下午班之教學。小學畢業時須參加小學畢業證書考試(CEPE),及格者始能進入中學。普通中學分成兩個階段,前一階段的學校稱collége,修業四年,期滿後須通過第一階段證書考試(BEPC)始得升入第二階段的第一年(即十一年級)就讀;第二階段的學校稱為lycée,修業三年,第二年(即十二年級)修業期滿須參加高中畢業會考證書(baccalauréat)考試第一部分的測驗,第三年(即十三年級)修業期滿再參加第二部分的測驗,成績及格者才得畢業,並取得投考大學之資格。幾內亞的高等教育機構包括兩所大學(位於首都Conkakry及Kankan)、三所學院、八所研究機構以及兩個資訊中心。修業年限除了醫學院(六年)外,均為五年。在一九九一/九二學年度,高等教育學生人數共有五千三百六十六人,其中女生僅占百分之六‧五。大學畢業成績及格者可以取得高級修業證書(diplôme d'études supérieures, DES)。
  
  技術職業教育方面,幾內亞設有中學程度的職業訓練中心(centres de formation professionelle, CEP),招收修畢十年級的學生。至於高等教育程度的職業訓練機構則分別招收修畢十二年級的學生(目的在培養小學教師與運動人才)或十三年級的學生(預備擔任中學教師、公共衛生與農業人才)。以一九九一/九二學年度來說,這類學校共有一萬零二百六十八名學生,其中女生僅占百分之三十一。
  展望幾內亞未來教育發展應克服的困難為:提高小學之就學率到五成以上,減少各級學校之留級率與輟學的情形,改進學校教育的品質並使之配合就業市場之需求,提高政府預算中教育經費之比例達百分之二十,增加初等教育經費在教育經費中由目前百分之三十五提升為百分之四十的比例。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幾內亞學校制度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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