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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學舍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Houses of the Book
作者: 方永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聖經學舍原文為Beth-sepher,係西元前一世紀左右猶太人(Jews)地區所成立之初等學校(elementary school)名稱。從學校名稱即可知道,學生在學校中主要研習〔律法書〕(Book of the Law),也就是〔摩西五經〕(Pentateuch)。在聖經學舍中,除了傳授讀、寫的基礎知識外,兒童也必須學習知曉律法,並在實際生活中實行。聖經學舍的出現,在西方教育史上象徵著作為正式機構的學校,自此已成為傳遞文化的主要工具之一。
  教導兒童知曉律法,一向是猶太人的傳統。根據〔摩西五經〕中〔申命記〕(Deuteronomy)(約西元前七世紀寫成)的記載,教育的目的是從兒童時代便培養人們了解並遵守「摩西律法」(Law of Moses),並將人們對於律法的熱忱放在猶太民族歷史知識的基礎之上。不過當時教育的主要職責明顯地落在父親的肩上,兒童們也幾乎多在家中而非在學校中接受教育。隨著後來希臘精神的傳播與影響,猶太人也顯得較以往更為關心教育,但是與希臘人不同的是,猶太人期望其兒童所受的教育不是智慧方面的一般訓練,而是一種讓全體人民都能獻身於摩西律法的教育。在此種宗教傳統之下,西元前一世紀左右,猶太人所在的部分地區似乎已有了初等學校的設立,甚至於傳說西元前七十五年時,耶路撒冷(Jerusalem)地區的兒童已皆可進入學校接受義務教育。西元前六十五年左右,大祭司約書阿(High Priest Joshua)規定,在各省各城鎮,所有兒童的教師均應接受任命指派。
  聖經學舍多位於會堂(synagogues)或鄰近的房子中;在聖經學舍中,學生為六歲至十歲的男童,教師則為文士(scribes),再加上唱詩班領唱人(hazzan)為助手,有時唱詩班領唱人本身即為教師,而會堂中的服事人員即是學校行政人員。至於教學時所使用的課本則為〔摩西五經〕,而以神創造天地的故事為其開始。基本上,在學舍中學生主要的工作還是在背誦記憶律法書,特別是〔利未記〕(Leviticus)與〔申命記〕中的律法;此外,基礎的讀、寫、算也是學舍中所傳授的。由於猶太人必須計算什一稅(tithe)與處理商業事務,所以算術是必要的;而且為了算出安息日(the Sabbath)及每年的各種節日,編年學(chronology)的知識也是學舍中所不可少的。
  總之,古代猶太人的教育其實即是一種「律法主義的教育」(legalistic education),此點尤以初等教育階段的聖經學舍為然;另外再輔之以讀、寫、算的基礎訓練。猶太人的律法主義的教育,是以每一個猶太人都具有精湛的律法知識為其目標。此理想在現實中雖不可行,但也使得猶太人的律法教育延伸至十三歲之後,部分年歲較長的男童於聖經學舍修業後,可以進入「教學之舍」(houses of teaching)中研習更深入的律法聖書,然後成為文士,享有極高的社會地位。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聖經學舍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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