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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文弄法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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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wǔ wén nòng fǎ |
解釋:
玩弄文字遊戲,擾亂法紀條文。《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傳》:「吏士舞文弄法,刻章偽書。」《北齊書.卷六.孝昭帝紀》:「又以廷尉、中臣,執法所在,繩違按罪,不得舞文弄法。」也作「弄法舞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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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舞文弄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 |
釋義: 舞弄文字技巧,指歪曲法律條文。語出《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列傳》。 △「舞文弄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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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說明:
舞、弄,玩弄。法,法令條文。「舞文弄法」,這句成語出自《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列傳》,意思是玩弄文字技巧,以歪曲法律條文的原意。〈貨殖列傳〉講述的是經濟思想,強調農、工、商的重要性,積極的生產和交易行為,得以累積個人財富,也是促進社會進步繁榮的原動力。列舉如歌伎、游閑公子、醫生、兵吏等各行各業致力追求財富的方式。以兵吏為例,他們為了追求個人財富,舞弄文字技巧歪曲擾亂法律條文,盜刻印章偽造文書,不怕刑罰加身,只為貪圖他人賄賂的豐厚錢財。後來「舞文弄法」被用來指舞弄文字技巧,歪曲法律條文。如南朝梁沈約〈授蔡法度廷尉制〉:「州郡姦吏,恣其取捨,舞文弄法,非止一塗。」,指出州郡的姦吏任意妄為,玩弄文字以擾亂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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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說明:
語義說明
指歪曲法律條文。 使用類別 用在「違法不軌」的表述上。 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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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列傳》今夫趙女鄭姬,設形容,揳鳴琴,揄長袂,躡利屣,目挑心招,出不遠千里,不擇老少者,奔富厚也。游閑公子,飾冠劍,連車騎,亦為富貴容也。弋射漁獵,犯晨夜,冒霜雪,馳阬谷,不避猛獸之害,為得味也。博戲馳逐,鬥雞走狗,作色相矜,必爭勝者,重失負也。醫方諸食技術之人,焦神極能,為重糈也。吏士舞文弄法,刻章偽書,不避刀鋸之誅者,沒於賂遺(1)也。農工商賈畜長,固求富益貨也。此有知盡能索耳,終不餘力而讓財矣。
〔注解〕 (1) 賂遺:贈送或買通他人的財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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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證:
01.《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傳》:「吏士舞文弄法,刻章偽書,不避刀鋸之誅者,沒於賂遺也。」(源)
02.南朝梁.沈約〈授蔡法度廷尉制〉:「州郡姦吏,恣其取捨,舞文弄法,非止一塗。」
03.《北齊書.卷六.孝昭帝紀》:「又以廷尉、中丞,執法所在,繩違按罪,不得舞文弄法。」
04.唐.吳兢《貞觀政要.卷三.君臣鑒戒》:「任以大官,求其細過,刀筆之吏,順旨承風,舞文弄法,曲成其罪。」
05.宋.楊萬里《誠齋詩話》:「『令德光乎洛誦,康功茂乎岐昌』,則以洛誦為成王矣,蓋成王名誦而卜洛故也。此文人之舞文弄法者也。」
06.明.沈鯨《雙珠記》第一四齣:「舞文弄法多姦詭,忽聞訪察怕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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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_舞文弄法 |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