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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政策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Curriculum Policy
作者: 游淑燕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任何機關或組織都會有自己的政策(即引導行為的原則),以處理不斷發生的問題或行為。學校是一個機構,本身也會有關學生的成績、髮式、服裝、教學分組等規定,這些是屬於自己校內發展的政策,也有來自校外的政策:如來自中央教育部、省市教育廳局或縣市教育局或立法院所指示有關學校必須實施的政策。學校政策中則以學校應教些什麼的政策指示最為重要;這些明確指出或要求學校應該、可以或必須教導的內容等指引行動的指示,稱為課程政策。而形成這些政策的過程,稱為課程決策;課程決策通常會明確指出誰可以參與決定並確定其決定權。此兩種是在論及課程政策時經常為研究者所分析的重點。
  課程政策是控制課程發展與課程實施的原則、標準及指引。其範圍可以從模糊的建議、一般的指示、經由政府立法產生之官方正式指示,乃至詳細列出每一個學習者在每一個科目上所必須學得的能力等。各國因政經、社會文化及宗教背景不同,因此課程政策對學校教學內容的規定不同。以往我國課程政策採中央集權制,中央教育部對課程的規定十分詳盡,各地課程是統一的,目前在教育自由化、彈性化、多元化及地方化的呼聲下,政策取向已逐漸放寬對課桯的控制權。美國以往為地方分權制的國家,課程政策較富彈性,但最近的課程政策已逐漸增加中央對課程的控制力量,以便學生能有更廣泛、更平衡之課程經驗。英國則由教師自主的課程型態,轉採國定課程的政策,使得中央對學校教學具有更大控制力。
  在探討課程決策時,通常會論及誰在影響課程政策的產生,其權力是如何分配。課程決策的過程事實上是一種政治的過程,有許多壓力團體在競爭對課程內容的選擇與安排。因此課程政策的產生並非純然為理性、科學的過程,或透過學者的研究發現所做成的推論,而是代表不同興趣、價值、信念及知識系統等各種複雜力量互動的結果,也就是課程政策的產生是由許多團體外在的衝突與協調下產生的結果,沒有任何一個單位或團體能完全主宰課程決策。在中央集權的教育體系中,教師在課程政策或課程方案的形成中,只是政策的執行者、消費者決策的被動的參與者,對決策的影響力小;在地方分權或強調學校自主權的決策體系中,教師對政策的形成與發展則具有較大的權力。
  不過有關課程政策實際落實情況的研究並不多。由於課程政策的真正成效必須經過一段時間才能加以評估,因而使得政策實施的成效無法有效掌握。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課程政策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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