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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命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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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fēi mìng |
解釋:
1.非壽終正寢。一般指因意外而死亡。《北史.卷一○○.序傳》:「痛父非命,終身不食酒肉。」《文選.潘安.馬汧督誄》:「然則忠孝義烈之流,慷慨非命而死者。」 2.否定宿命的說法。《漢書.卷三○.藝文志》:「墨家者流,……順四時而行,是以非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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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非命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高強華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非命是反對「命定論」的說法,語出[墨子‧非命]三篇。墨子認為:「命富則富,命貧則貧;命眾則眾,命寡則寡;命治則治,命亂則亂;命壽則壽,命夭則夭」([非命上])是不當的。因此引述古代聖王的經驗,百姓的實際情形等,反駁命定之說,而提出「非命」。 墨子反駁當時主張有命之說的人,何不向上看看聖王的往事?古代桀時世亂,湯為天子而治;紂時世亂,武王代紂之亂而治。時間沒有變,百姓也沒有變,但是夏桀、殷紂時天下大亂,商湯、周武時卻天下太平,可見關鍵在人,不在於命。 墨子認為有命之說,為害很深。因為說話要有根據,所根據的是「三表」(見「言有三表」),其次則要從「先王之書」中,考證有命之說的錯誤。先王之書出自國家布施於百姓的是「憲(法)」;憲中並沒有說「福不可請,禍不可諱,敬無益,暴無傷」([非命上])的話。而聽獄制罪所依的是刑,刑中也沒有主張福不可請、禍不可諱、敬無益、暴無傷。至於設置師旅,指揮師旅的是誓,誓中也沒有主張福不可請、禍不可諱、敬無益、暴無傷。憲、刑和誓所根據的是「義」,因而可以說相信有命者,是覆天下之義,是滅天下之人。人民都喜歡義人在上,因為「義人在上,天下必治」([非命上]),古之聖王發憲出令,設定賞罰以勸賢,是以人民入則孝慈於親戚,出則弟長於鄉里,坐處有度,出入有節,男女有辨。這樣的人使之治官府則不盜竊,守城則不崩叛,君有難則死,出亡則送,是上官所要獎賞、百姓所稱譽的,都是事在人為,和「命」無關。但是主張有命的人卻說賞都是由於命不在乎人。照這樣說,為君的可以不義,為臣的可以不忠,為父的可以不慈,為子的可以不孝,既然已經命定了,就不必為義,豈不是助長惡人為非作惡嗎? 墨子更認為有命之說使得上不聽治,下不從事,上不聽治則刑政亂,下不從事則財用不足。上無以供粢盛酒醴祭祀上帝鬼神,外無以應待諸侯之賓客,降綏天下賢可之士,內無以食飢衣寒,將養老弱,所以有命之說,上不利於天,中不利於鬼,下不利於人,實在是天下之大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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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非命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