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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層體制理論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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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Bureaucracy Theory |
作者: | 黃昆輝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科層體制理論是一種以法定的權力為基礎,以實現「效率」和「合理性」為主要目標的組織學說。主要代表人物為韋伯(Max Weber, 1864~1920)。韋伯為德國人,他的學說溯源於羅馬天主教會的組織觀念,經工業革命的洗鍊乃逐漸形成,復經帕森斯(Talcott Parsons)在一九四○年代的引介,開始廣泛影響現代社會的各種制度和組織,包括我國今天教育機關的組織型態。 韋伯曾從權力的觀點,說明科層體制的理想處。韋伯認為權力的演變,可依歷史的進化分為傳統權力、超人權力、法定權力等三個階段。在傳統權力階段,組織容易流於保守,無法適應環境的變遷。在超人權力階段,組織容易流於獨裁專制或造成「人存政舉,人亡政息」之現象。在法定權力階段,組織較為穩定,成員的權利可獲得保障,而且組織的權力亦可循法定的程序,和平地移轉。 法定的權力既遠比傳統權力和超人權力為佳,所以韋伯決定採用法定權力作為科層體制的基石。韋伯認為只要依法行事,不要感情用事,組織必能以正確合理的決定,達成組織目標;組織能夠做正確合理的決定,則必能以較低的成本達成目標。追求合理性和效率正是科層體制的二個優點。 科層體制的概念是一種理想型式,其特徵主要有七:(1)權威階層:即組織的結構要像金字塔般的型態,分層辦事,上一層級管理下一層級;(2)法規條例:即每個組織都應建立一致性的抽象法規系統,以規範組織的運作;(3)專職分工:即組織中所有的工作,均應有專職;(4)不講人情:即法規之前,一視同仁,任何的決定均要避免情感的衝動或個人的好惡;(5)書面案卷:即組織的所有活動、決定或法令等,均應書面化,以文字加以記錄;(6)支薪用人:即組織編制內人員領有一定的薪水,可以依年資、成就而陞遷;(7)資源控制:即組織的資源一旦自外在環境取得之後,資源的控制與分配便操在組織的行政與管理人員的手中。這七個特徵,以希爾韋(Paula F. Silver)所繪製之下圖表示之。 理想型式之科層體制特徵圖 科層體制的觀念雖然具有合理性和效率之優點,可是仍然受到許多組織理論學者的批評,其主要批評為:(1)忽視非正式組織的存在;(2)具有「科層化」和「專業化」之雙軌性質;(3)具有許多負面功能,諸如:權威階層可能導致上下屬之間的溝通障礙和衝突;法規條例可能養成成員消極被動、工作形式化、缺乏彈性;專職分工可能使成員覺得他們只是大機器中的小螺絲釘;不講人情可能造成成員關係的冷漠;支薪用人可能會造成年資比成就為更重要的加薪或升級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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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科層體制理論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