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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亞傑 - 教育百科
皮 | |
亞 | |
傑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Piaget, Jean |
作者: | 何東墀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皮亞傑(1896~1980)為瑞士心理學家,曾在納沙泰爾大學研習動物學和哲學,而於一九一八年獲動物學博士。後來他結合生物學的知識與認識論的研究,從事心理學的研究,師從容格(C.G. Jung, 1875~1961)和佛洛依德(S. Freud, 1856~1939)。一九一九年起巴黎大學研習二年;特別研究兒童的思維推理的過程。一九二一年他返回瑞士,出任日內瓦盧梭研究所所長。一九二五年以後,任教納沙泰爾大學。一九二九年任教日內瓦大學先後達二十五年之久。一九五五年在日內瓦建立了國際發生認識論中心,並擔任主任。他認為兒童的智能發展至成人時期,經過若干不同的階段。由簡單的概念發展成較高層次的概念,而完成智能的增長。他所提出的發生認識論,將智能發展分為四個階段,即:(1)感覺動作階段(兩歲以前):兒童透過感覺和動作去認識周圍有形的環境;(2)而通思階段(二~六或七歲之間):兒童對符號發生興趣,可以運用口語表達事物;(3)具體運思階段(七~十一或十二歲之間):兒童開始有邏輯思考活動,並能根據物體的相似性與相異性加以分類,兒童亦開始具有時間與數學的概念;(4)形式運思階段(十二歲以後直到成人):此一階段以思考的條理性為其特徵,兒童學習在心理上重新組合抽象概念,做假設,領會各種概念的含義。這些發展階段的主張,促使人們重新評估過去有關兒童學習、教育的觀念。他主張教育活動必須配合兒童的心智發展,因此教師不是單純的知識傳遞者,而是兒童探索世界的引導者。皮亞傑也觀察到兒童的道德發展,可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的兒童舉止呈現儀式性的特徵;第二為自我中心階段,兒童玩耍時不注意外界規律;第三為合作階段,兒童尊重規則,但並不理解;第四為整合階段,兒童不僅遵守而且理解社會規則。皮亞傑著有〔兒童的語言和思考〕(Language and Thought of Child, 1926)、〔兒童的判斷和推理〕(Judgement and Reasnning in the Child, 1928)、〔兒童的智能起源〕(The Origin of Intelligence in Children, 1954)及〔兒童的早期邏輯發展〕(The Growth of Logical Thinking, from Childhood to Adolescence:An Essay on the Construction of Formal Opeational Structures, 1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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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皮亞傑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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