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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馬學校分級制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Roman School Grade System
作者: 李奉儒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羅馬學校分級制係羅馬人仿效希臘的教育設施而建立的制度。當羅馬勢力於西元前三世紀擴張至整個義大利半島時,希臘教育介入羅馬教育的領域,羅馬人遂採取希臘教育的制度;起初各類學校的教學工作仍然有一定程度的重疊交錯,但羅馬人經過一段時間之後,正式建立學校分級制。
  1.初等學校:又稱文字學校(School of Literature)或遊樂學校,原是羅馬傳統教育中唯一的學校,主要目的是學習拉丁文字;其教育對象為六至十二歲的兒童,屬於私立的性質,羅馬政府不予提倡或獎助,也不加以監督。學校要收學費,但學費並沒有定額,及至後期,學費才有正式規定。這種初等學校的教師,本身或是奴隸、或是難民,因此教師並不受人尊敬,報酬極低。學校大多設在廟宇的走廊或房屋的角落,或者是暫時搭蓋的帳篷。學校設備除了師生的座椅外,就只有用來懲罰的教鞭。教學素質似乎很差,所學的科目僅限於閱讀、寫字和算術。教師的教學方法是學生從老師口述中寫下筆記,然後再編成自己的課本。(參見「文字學校」)
  2.中等學校:中等教育的最初形式是由富人雇用家庭教師來教其子弟誦讀希臘文字 ,之後才演變成文法學校(School of Grammar);又分成使用希臘文和拉丁文兩種學校。文法學校所謂的文法,實際上跟現代所說的文學相類似,其教育對象為十二至十六歲的青少年;教師大都是希臘人或接受過希臘教育的拉丁人。課程中包含文法、作文、演說、倫理、歷史、地理及神話等,有時也教音樂、幾何、天文、醫學及建築;至於希臘的體操和舞蹈則不包含在內,這是由於羅馬人講求實用的結果。教學是先由教師朗誦選文,再由學生仿讀,如此重複多次之後,教師再加以講解使學童明白課文,最後則是檢討和批評所讀的文章。
  3.專門學校:特指修辭學校,其型態相當於現代所稱的專門教育。學校的教育目的是培養十六歲以上穿上成人服裝的學子,使他們能善於雄辯演說,可以擔負法律或其他公共生活的事務。不過,接受這種教育的學子全部都是富人和貴族的子弟,因為平民子弟經濟力量不足或前程有限。課程除了修辭及法律,也包括數學、科學和哲學。
  4.圖書館和大學:羅馬思求深造的青年,原先多半負笈希臘大學,但奧古斯都皇帝(Augustus, 63 B.C.~14 A.D.)對學術很有興趣,在羅馬建立了最早的公共圖書館;維斯巴辛皇帝(Vespasian,在位時間為69~79)在「和平祭壇」(The Altar of Peace)建立圖書館,成為後來羅馬大學的中心。其後,二十四、五歲的羅馬青年在完成修辭學校的教育後,可就近進入羅馬大學就讀。大學注重專業訓練與雄辯的研究教育,目的則在增進專業知能和實用能力。課程主要有法律學、建築學、醫學、拉丁希臘語文、修辭學、數學和機械等。大學的教育特別重視演講術和雄辯術的精研。至於法律、建築和醫學等,則是強調理論與實際的配合,以切合生活的特殊需要。
  羅馬學校的分級制雖然完善,但在政府任其各自為政的情況下,很難說教育有一定的制度;直到政府立下獎助,使得多數學校不再是私立後,其教育制度才真正落實。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羅馬學校分級制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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