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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體育學院舞蹈學系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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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Taipei Physical Education College. Department of Dance |
作者: | 張麗珠 |
日期: | 2004年11月 |
出處: | 舞蹈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機構。臺北市立體育學院(Taipei Physical Education College)建校於1968年,原屬二年與五年學制之專科學校,1979年二年制改為三年制,1987年奉部命令、取消原設有之國民中、小學教育學程,設校目標由體育師資培育改以培養優秀選手為主旨,全校術科共分為十八種專修組,「舞蹈專長」為其中之一項,學生五年內舞蹈術科必修70學分。1996年經教育部核准、該校升格為四年制之體育學院。招收高中畢業生、專科部則停辦。1997年成立四年制舞蹈學系,由張麗珠擔任創系主任。1998年開始招生、現共有四班。2002年有了第一屆畢業生。設系之目標是在延續並提昇原舞蹈專長組「舞蹈藝術與休閒」並重之主旨,使舞蹈藝術教育更多元與更深入,目標內容為培養:「舞蹈教育與創作」人才、「休閒舞蹈」領導人才、「鄉土舞蹈」教育人才,「舞蹈行政管理」人才、「舞蹈學術研究」人才等。多元化的發展以便培養學生具有「表演藝術」及「休閒舞蹈」教育能力,以利未來舞蹈生涯的發展。該系聘有國內、外深造、學有專精舞蹈教授群,分別擔任舞蹈之學、術科教學,科目內容除舞蹈技能與舞蹈相關之肢體演練課程外,尚有學術理論,課程如:舞蹈與「教學與實習、創作、人文、科學、美學、史學、生理學、身心學、當代舞蹈、編作、舞譜、動作分析、舞蹈欣賞、管理與休閒……」等。四年內需修滿132學分及通識教育22學分、體育術科8學分(該學分是在培養學生就職小學體育教師時能具備有第二專長。)該校在教育課程方面已設有國小教育學程及特殊體育教育學程班。因此系生均能獲得學術科平均發展之教育。2002年首創系主任張麗珠退休,由蔡麗華接其職,系成立七年來,每年均辦有師生作品展演、參與國內外大活動演出之,以及辦理數屆國際學術研討會,其成果為各界所肯定。2003年11月完成舞蹈研究所的籌設,於2004年開始了第一屆碩士班的招生工作。 校址:臺北市敦化北路五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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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 張麗珠提供資料:《臺北市立體育學院舞蹈學系簡介》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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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臺北市立體育學院舞蹈學系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