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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樂之術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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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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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俞懿嫻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立樂之術或立樂之方,是指上古賢王製作音樂的方法與原則,見於〔荀子.樂論篇〕。根據荀子的說法,音樂出於與生俱來之情,是人們抒發自然情感的必要管道。不過宣洩情感必須合宜,上古賢王因而制作雅頌樂音,以節制引導情感的抒發,感動善心,防杜邪淫,這是先王立樂的首要原則,〔樂論篇〕中說:「故人不能不樂,樂則不能無形。形而不為導,則不能無亂。先王惡其亂也,故制雅頌之聲以導之,使其聲足以樂而不流(快樂而不淫蕩)、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明白不息),使其曲直繁省廉肉(樂聲曲直多寡)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使夫邪汙之氣無由得接焉;是先王立樂之力也。」 其次,音樂可以和諧群眾,先王因此為不同場合製作音樂。在廟堂之上、家族聚會、鄉里集會之中,皆以音樂引發眾人情感和諧共鳴;〔樂論篇〕中說:「故樂在宗廟之中,若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鄉里族長之中,長少同聽之,則莫不和順。故樂者,審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飾節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足以率一道,足以治萬變,是先王立樂之術也。」換言之,音樂可說是凝聚社會情感,提升社會道德的最好方法。因為音樂韻律和諧,感格人心最為直接。審定中聲,協調其他音調,以不同樂器共同配合演奏,完成樂章。可說僅以此一和諧之道,便足以應付萬變,這也就是先王制作音樂的第二項原理。 其三,音樂內足以涵養人心,使趨和平,外足以節制行止,使符規律,〔樂論篇〕中說:「故聽其雅頌之聲,而志意得廣焉;執其干戚,習其俯仰屈仲,而容貌得莊焉;行其綴兆(舞者周旋動作之行列、範圍),要其節奏,而行列得正焉,進退得齊焉。故樂者,出所以征誅也,入所以揖讓也。」就是說音樂不止於承平之時可以美化人心,還可於征戰之時齊一動作。 〔樂論篇〕最後總結道:「故樂者,天下之大齊也,中和之紀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是先王立樂之術也。」就是說上古賢王,制作音樂的原理有三:一是出於人情、人性之必然;二是出於協和群眾,使歸中道所必須;三是出於齊一行動所必要,使人民於征戰時聽從號令,於承平時揖讓端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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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立樂之術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