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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諍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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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jiàn zhēng |
解釋:
直言規勸在上位的人。《三國志.卷一四.魏書.劉放傳》:「然時因群臣諫諍,扶贊其義,并時密陳損益,不專導諛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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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諫諍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方永泉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諫諍見於[孝經]第十五章[諫諍章],文字是:「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 ,又焉得為孝乎!』」 這段話是在曾子聽完了孔子所闡述的慈愛、恭敬、安親與揚名等孝道中的幾項基本道理後,又問孔子,為人子女者,若一直順從父母的話語,能不能算是孝道?孔子聽了立刻連說「這是什麼話!」也就是認為曾子的意思是大錯而錯的。於是說明:無論是天子、諸侯、大夫、士或普通人,都需要有能在旁諫諍的人,才不致陷於不義之地。為人子者若只是一味地曲從父母,並不是真正的孝,而是當父母有不對之處時,必須提出自己的諫言,勸父母改正錯誤,才是真正的孝。 不過為人子者在對父母提出諫諍時,態度和言辭應該有特別注意之處。[論語.里仁篇]有:「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 ,勞而不怨。」[禮記.內則]有:「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諫若不入,起敬起孝,說則復諫。」父母和子女有長幼之別,父母有過錯時,為人子女者在勸諫時仍應保持態度和婉;言辭謙遜,以免傷害父母的尊嚴,也避免失去子女應有的禮貌。如果父母不接受自己的意見,子女也不應因此而產生怨懟,可以等待適當的時機,再進諫言,以求父母能夠接納,這是在勸諫父母時,所應特別注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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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諫諍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