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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遊樂學校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Ludus
作者: 周愚文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遊樂學校(或ludus literarum)是早期羅馬的學校之一;ludus原意是訓練或遊戲,後指遊樂學校或稱小學。此類學校純屬私人性質,常設於廟宇或公共建築的角落或玄關。其功能屬補充性質,對羅馬青年真正的教育並不重要,主要在訓練學生讀、寫、算的基本技能。
  共和時期,與文法學校、修辭學校共同成為此時期的三種主要學校,而且是層級最低的;帝國時期仍沿之,兼收男女,但以男生為多。學童一般七歲入學,學習時間約五年,十二歲離校;每年從十月到次年六月。學校每日上課時間很長,從黎明到黃昏,天未亮前學生便已到校。主要學習讀、寫、算,並透過軼事與詩,學習少許歷史與文學。然而,它不像希臘學校較重視音樂與遊戲。西元前一世紀以前,學校課程中加入了荷馬〔奧德賽〕(Odyssey)拉丁文譯本。學校設置的地點不拘,或設於屋前的棚內或倉庫內,或租屋的遊廊或後面房間,或是富人之家。
  教師(ludi magister)教學時,坐在講臺書桌前,助手將教具置於地板上,學生則坐在長板凳上。學生寫字時,是使用放在膝上的蠟版,每位學生都有一塊。板附有木筆或金屬筆。至於手稿書,多半是卷軸,置於容器內。因羅馬人重實用,故學校重算術,然而羅馬的數字符號頗為困難,故教學時使用算盤(abacus)或算板作輔助,而一袋石子也成學童學用品之一。
  學校的教學方式很差,在學生開始閱讀任何書籍前,均被要求依序死記所有字母之名,及所有可能的音節,然後教以字形,再讓學生寫在蠟版上;以後則記下教師所講,然後大聲讀並背誦。小學教師往往不是受過教育者,他們既不知如何引起學生興趣,也不知如何教學童。死記與反覆練習,則是傳統的方法。因此學生處於不休息狀態,於是常反抗無意義且與實際生活脫節的訓練。結果教師必須採取嚴厲的管教方式--體罰。打手掌用的棍子(ferula)及抽裸背的皮鞭(scutica),成為教師裝備的一部分。雖然斯巴達人(Spartan)亦用體罰教育兒童,但其立意較積極,旨在鍛練學生精神、發展個人教養。至於羅馬人,其立意即較接近美索布達米亞人(Mesopotamian)及埃及人(Egyptian),旨在控制困難的教學情境。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遊樂學校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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