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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文科教育(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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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袁祖望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陸地區高等文科教育是指實施人文科學及部分社會科學有關領域的高等教育。依據國家教育委員會制定的專業目錄,包括中國語言文學、歷史學、哲學、社會學、新聞學、圖書情報檔案學、外國語言文學、馬克思主義理論與思想政治教育八類。廣義而言,則是指除理、工、農、醫類之外,包括上述科類及財經、政法、管理、藝術、教育等科類的總稱。 除專門的語言院校外,文科教育一般經由綜合大學實施。一九五二至一九五三年院系調整後,全國有綜合性大學十四所。一九六一年六月,中共中央宣傳部在〔關於高等學校文科教學方針和教材編寫工作的報告〕中指出,文科教育必須堅決貫徹「教育、勞動、科研三結合而以教學為主」以及「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文化大革命期間,國務院科教組曾於一九七三年六月召開高校文科教育革命座談會,提出要「沿著以社會為工廠的道路改造整個文科」。一九七八年六月,教育部在武漢召開的高校文科教學工作座談會,重新肯定了一九六一年確定的文科教學方針和此後取得的經驗。一九八四年四月,教育部頒發〔關於調整和發展高等學校文科教育的幾點意見〕,列舉當前文科教育存在的若干主要問題,提出其改進意見。主要有:提高文科在高等教育中的比重,逐步改革文科專業結構,積極發展應用性學科,逐步建立多層次、多學科、多形式的文科教育體系,大力加強師資陣容建設等。 高等文科教育的培養目標經歷了一段演變過程。一九五○年代初期強調培養「幹部」,政治系應「培養各級政府行政幹部、外交幹部、研究工作幹部及中等以上學校的師資等」。一九五四年至一九七八年,強調「應以研究人才為主要培養目標」,明確提出培養各門學科的專家及教學人員。此後,特別是一九八七年國家教育委員會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後,培養目標主要為「實際工作者」,如漢語言文學專業應培養「從事文學與寫作、編輯、新聞和其他文化、宣傳方面的實際工作者以及教學和研究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文科類高校的專業設置,經歷了幾次調整。一九五三至一九六二年間,文科類專業數由五十種增加到一百二十九種,一九六三年經調整後為一百零一種。一九八六年,則達三百九十八種。一九八七年十二月頒發的〔高校本科專業目錄〕將文科類專業數歸併為二百一十四種(包括新增加的二十一種),從而拓寬了專業口徑。 中國古代素有以文取士之風,高等文科教育一直占有相當重要地位。一九五○年代初,為滿足國家經濟建設需要,理工類發展較快,而文科教育則相對發展緩慢。至一九九一年,文科學生(文科、財經、政法、體育、藝術等)只占在校生總數的百分之十八.六五。隨著中國大陸公務員制度的推行,預計文科教育將會有適度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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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高等文科教育(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