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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誡〕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方志華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女誡〕為一本專門教導女子出嫁後如何做人處事的訓誡之書,東漢班昭著。班昭之作,原本是作為教導自己女兒及晚輩的教材,後從班昭習〔漢書〕之馬融對之大加讚賞,令自己的妻女也學習。〔女誡〕共七篇,旨在訓誡女子恪守婦道,以柔順增進家庭和諧,不辱父母之名。昭之小姑曹豐生,亦有才華,雖曾為文質疑其中的道理,但內容仍有可觀之處。
  〔女誡〕第一篇〔卑弱〕,教導女子要在三方面盡婦道:一是凡事以謙卑為懷,先人後己;二要早起晚寐,勤快勞動;三要按時準備酒食,恭敬地供奉祖先。第二篇〔夫婦〕,明言夫婦之道是人倫之大節,並批評當時教育只教男子而不教女子,實有偏失,主張「八歲始教之書,十五歲而至於學」的學習歷程應男女皆同,如此夫婦方能和諧相處。第三篇〔敬慎〕,言男女有如陰陽之別,男尚陽剛,女主陰柔;夫妻間以恩義為重,女子應以敬順為持身之德,敬可持久,順可寬裕處世,其表現則為知足、恭下,如多言、好爭訟,將導致夫妻間恩斷義絕,走上離異之途。第四篇〔婦行〕,闡明〔禮記〕中婦德、婦高、婦容、婦功之簡單易行。婦德在於平日貞靜守節,行已有恥;婦言在於不道惡言,時然後言;婦容在於穿戴整潔,注重衛生;婦功在於平時專心紡績,有客來訪則熱心接待。要做到此四者,唯在「存心」。第五篇〔專心〕闡明〔儀禮〕中妻以夫為天,及婦人不二適之義,行之之法在於專心正色,即平日居家出入、視聽言動皆合節度,舉動不輕浮,裝扮不散亂,也不妖冶。第六篇〔曲從〕,言公婆之心意不可違逆,侍奉公婆應以順從為宜,如此夫妻的情義方可維繫。第七篇〔和叔妹〕,言為人婦者尚須和小叔、小姑和睦相處,以得姑叔之心,和睦之道貴在謙順。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女誡〕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