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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木舟賽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Canoeing
作者: 陳來成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獨木舟(輕艇)的英文名稱為Canoe,源自西班牙語的Canoe,意指兩頭尖而用划水的小船,唯因地域、型式之不同,名稱各異。
  在格陵蘭的愛斯基摩人用海豹皮製作的獨木舟,稱為Kayak,加拿大的印地安人用樺木做成的小船叫做Canadian Canoe。而北方系的獨木舟與玻里尼西亞、密克羅尼西亞等南太平洋島民利用麵包樹做成的獨木舟不同。另南方系常將兩艘獨木舟以木棍橫連或直綑以增加其平衡感和安定性,甚至還架帆作遠洋航行。
  據聞紐西蘭即是由勇敢的玻里尼西亞島民划獨木舟航海時所發現的,且在當地尚留存有可供六十人乘坐的大型獨木舟。而在新幾內亞更發現有昔日該民族戰鬥用的獨木舟。
  這種具有多用途而歷史久遠的獨力舟,搖身一變成為運動器材,則為近百年之事。如今的輕艇多半採用浮力佳、強度好且質輕的玻璃纖維或塑膠製品,就功能而言,與往昔用獸皮、木材、帆布等劣質材料製成者相比較,自是不可同日而語。
  現代輕艇運動創始者為一位蘇格康的律師馬葛列佳(John Macgregor)於一八六五年駕著一艘名為Robroy的獨木舟,划過波羅的海、蘇伊士運河、約旦河及歐洲各大川、湖泊等,其划行哩數超過一千多哩,首開輕艇運動風氣之先。
  一八八七年英國首創輕艇協會,歐洲各國相繼效尤,一九二四年成立國際輕艇總會(International Canoe Federation, 簡稱ICF),本部設於德國。一九三六年第十一屆柏林奧林匹克運動會將此運動列入正式競技項目。現今ICF約擁有七十八個會員國,我國亦為其中之一。
  輕艇比賽種類分為:(1)競速賽;(2)激流標杆賽(曲道賽);(3)激流越野賽;(4)輕艇馬拉松;(5)輕艇帆船;(6)輕艇水球(簡稱艇球);(7)輕艇環繞比賽。
  我國於一九九一年加入亞洲輕艇聯盟,同時也參加於日本大阪舉行的第四屆亞洲盃輕艇錦標賽,在愛斯基摩式五百公尺競速賽中進入決賽,另在艇球競賽中初次參賽即勇奪第四名。在日本廣島舉行的第五屆亞洲盃,我國亦派隊參加,此次參賽成績更上層樓,奪得競速賽三項五百公尺第六名、艇球第二名,實屬不易,證明了我國輕艇發展的潛力。
  輕艇運動為成本低廉、場地與規則簡易,極適合各種年齡體能之休閒活動,尤其臺灣位於亞熱帶氣候,各縣市河川分布極廣,若能配合天候及地理環境,積極推展此項適合東方人體型的新興水上運動,必能在國際賽會中大放異彩,為國人爭光。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獨木舟賽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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