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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採購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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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Cooperative Acquisitions |
作者: | 蘇瑞紋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合作採購是館際合作的方式之一,乃多所圖書館經由協議,分配各館收藏重點與蒐集任務,以分工方式盡可能購得特定主題或一定範圍內可能獲得之資料。如此既可避免不必要的重複和浪費,亦可擴大資料蒐集範圍,減少採訪上的遺漏,使圖書館有限的經費得以作最有效之運用。合作採購的終極目的,在增加資料獲取的途徑,以提供讀者更豐富而適當的資料。要發揮合作採購的效用,必須配合正確詳實且即時更新的聯合目錄,及便利迅速的館際互借與資料傳遞系統,才能真正達成「資源共享,互通有無」的目標。 合作採購的方式,一般可分為集中式和分散式。集中式合作採購所蒐集的資料集中貯存,可節省儲藏空間;其經費則多來自一筆固定基金,或由各參與圖書館共同分擔。位於芝加哥的研究圖書館中心(Center for Research Libraries,簡稱CRL),便是一個成功的例子。它成立之初,是以合作採購昂貴的資料,和集中保存各會員圖書館罕用的資料為主;嗣後收藏範圍逐步擴大,目前已發展為一擁有數百萬冊資料的組織,在採購會員圖書館所無法負擔的罕用資料方面,尤具成效。 分散式合作採購,顧名思義,是將購得之圖書資料依各參與圖書館館藏重點分別貯存。採行分散式作業時,應考慮是以節省經費避免重複為先,或是以便於使用為先而允許複本存在。一般而言,基本的核心館藏各館仍應自購,以減少讀者使用上的不便,亦避免造成少數圖書館過重的負荷。20世紀以來,美國幾個大規模的合作採購計畫都是分散式的,例如:1948至1972年間實施的法明敦計畫(Farmington Plan);首開圖書館與書商合作採購先例的拉丁美洲合作採購計畫(Latin American Cooperative Acquisition Plan,簡稱LACAP)和480號法案(Public Law 480 Program)等均是。這些計畫後來雖因採訪方式、經費、整體規畫等問題,於1970年代初期陸續結束;然實施之初,均發揮相當的功效,解決許多美國學術圖書館採購外國圖書的困難。 另一個合作採購的成功典範,是自1966年起實施的美國全國採購暨編目計畫(National Program for Acquisitions and Cataloging,簡稱NPAC)。此項計畫主要是由聯邦政府支援國會圖書館盡可能地蒐集世界各國具學術價值的資料,並將書目資料迅速提供各圖書館;參與的各圖書館除合作採購外,也進行合作編目,可說是美國最大的全國性合作採購計畫。 下列各項,是合作採購計畫成功的因素: (一)要有完善的全盤規畫及督導執行的組織。 (二)預先做好各參與圖書館的館藏評估,掌握各館收藏重點及發展方向。 (三)編製正確完整的聯合目錄,俾館藏資訊能快速且即時地為大家所分享。 (四)建立有效的館際互借制度與資料傳送系統。 (五)強化各館的合作意願,建立互惠的觀念。 (六)對內對外均須有良好的溝通管道,以加強聯繫,減少分歧。 (七)爭取行政主管的支持與館員的全力合作。 (八)須有充足的人力及經費。 (九)不能忽略各圖書館的特色與環境,更須獲得所服務的讀者群的支持與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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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合作採購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