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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尼學校制度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School System in Indonesia
作者: 楊思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印尼(印度尼西亞)土地面積為一百九十萬餘平方公里,人口約一億七千萬人,是一個由很多島嶼組成的國家,因語言、文化及宗教的多樣性,據說有三百餘種族和二百五十種語言所組成,宗教以回教徒最多,約占百分之九十,其他有天主教、基督教、印度教、佛教等。語言以爪哇語人口最多,但國語卻以馬來語為主作為印尼語,稱做國語,而地方種族所說的則稱為地方語。
  印尼歷經荷蘭和日本的殖民時期,於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七日宣布獨立成印尼共和國。
  印尼的學校制度採用「六三三四制」,但是學校卻分成由教育文化部管轄的一般學校(印尼語稱史可拉),和由宗教部管轄的回教學校(瑪德拉薩),這種類似雙軌的制度是其特色。在一般學校系統,各階段取其第一個字,小學稱為SD(基礎學校),初中稱為SMTP(初級階段中等學校),高中稱為SMTA(上級階段中等學校),而回教學校系統則稱為初級學校、中級學校及上級學校。義務教育為小學六年,SD和回教學校等其就學率已達近百分之一百。至於初中部分在一九八八年度升學率為百分之五十三點四,高中升學率為百分之三十六點六,高等教育升學率為百分之八點五。小學階段學校公立占絕大多數,而高中以上學校,就讀私立系統者占一半以上。
  初中SMTP階段,除普通初中SMP之外,也有職業系統的技術學校和家政中學,高中SMTA階段,也除了普通高中SMA外,另有職業高中、師資養成學校等三大系統。職業高中分技術(工業、農業)、經濟、家政、工藝及藝能科,師資養成學校則分師範SPG、體育師範、特別師範,就讀職業系統者,在初中占總人數的百分之零點九,高中階段占百分之九點八。高等教育,因科系之不同而分為綜合大學、專門大學及單科大學、多元技術學院等。學士修業四年,碩士二年,博士二年,不拿學位者(diploma),因科系分成一至三年課程,近年來非學位課程特別注重技術訓練。另外,已成立開放大學(空中大學)。
  教師養成部分,小學教師由高中階段的師範學校SPG培養;中學以上師資則由師資培育專門大學IKIP或綜合大學教育學部及教育學程培育;回教學校的師資,初級學校的師資則由相當於高中的宗教師範學校PGA培育,中級學校以上則在國立回教專門大學IAIN培育;而一般學校的宗教課程也在上述宗教師範或回教大學培育。
  印尼教育制度的一大特色,是強調五大國家原則,稱為pancasila的精神。所謂pancasila精神記載在憲法前文中,其內容為(1)對神的信仰;(2)公平和具有文化性的人道主義;(3)印尼的統一;(4)在協議和代表制中,由菁英領導的民主主義;(5)對所有印尼國民應有的社會正義。其中第一項原則,並不是限定在回教而已,強調信仰之自由。「宗教教育」是基本學科之一,上課時分成五大宗教(回教、天主教、基督教、佛教、印度教)進行,公立學校每週二小時,而回教學校系統則占上課時數的百分之三十。其他也有單以宗教科目為教學內容的教育機關,顯示印尼非常重視宗教教育。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印尼學校制度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