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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予樂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陳章錫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太予樂,狹義指東漢時郊廟所用的雅樂,廣義還包括原本於西漢之「太樂」。據〔後漢書〕記載,「太樂」至東漢明帝永平三年(60)改為「太予樂」,官稱「太予樂令」,「凡國祭祀,掌請奏樂,及大饗用樂,掌其陳序」。更改名稱的理由是因西漢的樂舞管理機構沿襲秦制,有二系統:一由太常屬下太樂令、丞職掌先朝留下的雅樂;另一由少府屬下樂府今職掌鄭衛俗樂及宗廟祭祀之新樂。因職權分散,故漢哀帝罷樂府,併於太樂職掌,而漢代郊廟新樂也得以躋身為雅樂。
  又據〔東觀漢紀.樂志〕引述蔡邕語:「漢樂四品,一曰太予樂,典郊廟、上陵、殿諸食舉之樂。……二曰周頌雅樂。」故太予樂在廣義上即是指漢代制作的新雅樂,不同於先朝的周頌雅樂。
  太予樂分為三類:第一是郊廟之樂,主要有高祖時唐山天人所作的「房中祠樂」十七章,及武帝時詔司馬相如等所造「郊祀歌」詩十九章,屬漢代製作的新樂。另外諸帝廟常奏的除「文始」、「五行」為先秦雅樂外,「四時」為孝文所作新樂,高祖廟的「五德」、孝文廟奏的「昭德」舞、孝武廟奏的「盛德」舞等,皆新作之郊廟樂。
  第二類是上陵之樂,〔後漢書.禮儀志〕曰:「八月飲酹,上陵,禮亦如之。」飲酹之禮是宗廟二十五祠中最主要禮儀,在每年八月新釀的上等好酒稱為酹,要送至宗廟奉獻,稱為飲酹,東漢明帝改至光武陵舉行,各郡上吏也依次向神祇報告糧價、民間疾苦、風俗好惡等,宗廟地位減低,故顧炎武〔日知錄.墓祭〕云:「陵之崇,廟之殺也。」具有團結公卿百官及各郡地方官吏的特殊意義。
  第三類是食舉之樂,古禮即有之,〔禮記.王制〕曰:「天子食,舉以樂。」又〔周禮.大司樂〕曰:「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鐘鼓。」可知天子食,需用樂勸食。例如宗廟「食舉」有章帝元和二年的鹿鳴、承元氣二曲,元和三年章帝又親著歌詩四章;思齊皇姚、六麒麟、竭肅雍、陟叱根,并前共六曲。此外,上陵食舉共八曲,殿中御飯食舉共七曲,漢太樂食舉十三曲,以上諸食舉樂的特點是都有「鹿鳴」,餘不具錄。至於蔡邕所云漢樂之第二品為「周頌雅樂」雖不絕如縷,仍然保留,但地位已衰落。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太予樂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