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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功德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李豐楙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做功德是民間超度亡魂的宗教儀式。在臺灣民眾相信人死之後有靈魂的存在,因此在傳統的儒家喪葬禮俗舉行之外,多有請僧人、道士行宗教儀式的習慣。人們認為人在斷氣之前,搬舖於正廳,等斷氣之後就要入斂,然後入棺一段時間,即七七四十九天,每逢七就要請僧道講經禮懺。其中要召魂前來,到齋壇前聽經聞懺,因為經由僧、道啟請,仰仗慈悲的地藏王菩薩或太乙救苦天尊不可思議的功德力,使孤幽懺悔其生前所犯的罪、所結的冤,而解除的力量就來自諸神的赦免。所以逢七作功德,就是喪家(孝養)盡其心力,請求神的慈悲法力,解脫亡魂的痛苦。道教的經懺和齋儀,又特別根據個人有關三魂七魄的魂魄觀,祈請慈悲法力來「水火煉度」,使魂魄合一之後能升仙界。這種作功德的儀式,以出殯前較為隆重,也有在出殯後再舉行的,時間有從中午到半夜的「午夜」,也可以一至三晝夜的。舉行的場所都在喪宅旁,除了宅內設靈堂外,功德場是主要的演法所在,由僧、道主持經懺,而孝眷人等則持香隨拜,以表對於亡魂的孝思情意。在臺灣由於移民分布的緣故,在眾籍優占區多由靈寶派道士主持,即是烏頭師公;而在漳籍及粵客區則多由在家的香花僧主持,不過都可稱為「做功德」,或稱「拔度」、「超度」等,常與一般喪葬禮俗複合進行,至今仍是民間較為通行的喪葬習俗。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做功德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tsò-kong-tik/tsuè-kong-tik
屬性: 主詞目
解釋:
  1. [[動] ] 行善、做好事。
  2. [[動] ] 喪禮中請和尚或道士做法事。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_做功德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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