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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典範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Curriculum Paradigm
作者: 白亦方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課程典範可以看作課程學者探討課程的方式,也可以當作教育人員對於教育內容的反省;亦即課程典範透露了教育人士對於人類如何透過教育過程獲得知識與經驗的思考,也隱含了一種引導探究活動的價值與規則的概念架構屬性。自然,所有的課程典範及其分類都有過度簡化內涵的弊病,無法顯示課程本身的複雜性與紛歧點。不過,對於吾人理解基本課程概念與理論的理解倒是頗具參考價值。一般來說,常見的課程典範約有以下幾種:
  1.實徵分析典範:此派假設知識是中立的,不含價值色彩。著重課程的技術性層面,模仿工商企業界的勞力分工與科層體制。代表人物為泰勒(R. W. Tyler),強調課程設計的系統性與教學活動的績效。他提出課程研究的四個主要焦點:教育目的、學習經驗、教材組織、教學評鑑。對於此派信徒而言,社會現狀的維持是有必要的,毋需質疑的;對於專家學者的信賴與對學習者的控制也是理所當然的,量化資料被看作是事實的來源。
  2.解釋典範:此派可視為一種現象的詮釋哲學,其起源於對宗教作品的重新詮釋,現代的解釋學則指的是一種對現存經驗進行持續反省詮釋的歷程。代表人物為施瓦布(J. Schwab);他不滿舊有的技術性、行為主義式的研究典範,認為課程的研究重點並不是其內涵,也不是尋求原理與通則,而應該企圖了解一個特殊情境,關心意義與方向,注重決定與行動的改善。
  3.批判典範:此派是一個社會批判理論與尋求改善社會行動的綜合體,強調解放的自我,解脫出既存體制、大規模社會與意識型態的批判和反省。此典範假設現狀的知識是互為主觀的,而且建構在一種歷史、政治、社會的背景中;重視權力、種族、社經階級、性別等因素在教育、生活品質、成長能力及完全自由方面的影響力。代表人物則有艾波(M.W. Apple)、派納(W.F. Pinar)、基諾士(H.A. Giroux)、格魯美(M.R. Grumet)及早期的課程與教育哲學家如麥唐納(J.B. MacDonald)、休伯納(D. Heubner)、格林尼(M. Greene)、孟尼(R. L. Mooney)、弗雷勒(P. Freire)等人。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課程典範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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