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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學建構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Philosophy-Building
作者: 朱啟華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哲學建構指哲學對於所欲了解的對象,經過分析及推衍之後,所形成的系統內容。
  當主體意向指向所欲認識的對象時,即形成認識對象之真實性及認知如何可能的問題。如人看到桌前的一枝筆,會立即說:這是一枝筆。但人如何能確定這真的是一枝筆,而不是如在水中看到的一根樹枝?由經驗主義與理性主義對人類知識的檢視,形成了懷疑論與獨斷論的末流。至康德(Imm. Kant)時,一面要為當時他認為具有先驗性質的自然科學找尋合理基礎,一面則對過去的哲學家進行反省。認為人在確立所認識的對象是否具有真實性時,應先了解自己認識能力的限制,即先釐清認識如何可能後,對認識對象之探討才有意義。於是形成哲學中知識論的內容。其次當人欲探討存有的一般形式時,即形成探討存有的本質問題。當探求的對象是所有存在的一般結構時,即是存有論(ontology,或即本體論)的範圍。依此成為所有存有科學之基礎。又注意到存有的本質時,即形成了形上學的內容,是現象的基礎,亦即康德所說的,是物自身的問題。存有論與本體論雖均指向存有,但形上學是通過知識論並以其為基礎而建立。故形上學的觀察,是以主觀與客觀的區別為前提,其對象乃分別由現象與物自身所組成。本體論則不管認識論中唯實論與觀念論對立的問題。故二者的對象與探討方式有差異存在。最後,人對事物斷定善惡、美醜時,即是價值論的問題。包括善或道德的價值、美的價值,及聖或宗教的價值,分別形成了倫理學、美學、宗教哲學等。倫理學在於探討何謂善及對的行為,以及人作道德判斷時所持的標準。美學探討審美活動如何可能,審美的標準何在,以及對人所產生的影響。宗教哲學說明聖的境界如何在人的宗教體驗中,如何以理性解釋信仰。上述總總,均是人面對其生存處境時,進行有系統的思考所形成的內容。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哲學建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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