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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特梭利幼稚園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Montessori Kindergarten
作者: 馮朝霖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二十世紀初,對於幼稚教育貢獻最大的教育家首推義大利的瑪利亞.蒙特梭利(Maria Montessori, 1870~1952)。蒙氏為義大利第一位女醫師,專門研究智障兒童,曾於一八九九至一九○一年間擔任國立精神病治療學校的校長,埋首於智障兒童教育實驗;受到塞岡(Seguin)等人的教學法及教具之影響,轉而開始為羅馬貧民區的兒童設計合適的課程,聲名遠播,一時之間,「蒙特梭利教育學會」紛紛成立。
  蒙氏的教育思想,以盧梭(J.J. Rousseau)、裴斯泰洛齊(J.H. Pestalozzi)、福祿貝爾(F.W.A. Froebel)等人的思想為出發點,視幼兒的發展為一「自然開展」的歷程,強調教育是以感官為基礎,以思考為過程,以自由為目的;在教學的過程中,教師僅處於觀察者的地位,在兒童需要協助時,才給予指導。重自動教育與個別指導。
  蒙制學校中,兒童三歲即可入學,每天在校時間可長到六至八小時,課程主要包含三部分:(1)日常生活的練習:訓練兒童學習如何照顧及管理自己。(2)感官經驗:蒙氏以為感官的識別能力,是高層智力發展的基礎,故特別設計了一套教具,用以訓練幼兒感官的敏銳度。(3)語言發展:蒙氏認為語言和思想的發展息息相關,所以幼兒需要學會如何使用適當的字詞,來表達正確的意義。
  三歲進入學校後,一年內可完成所有的感官訓練,四歲後即可開始進行讀和寫的活動。在數學方面,蒙氏設計了一套教具,幫助兒童由基本的數量概念,進而建立邏輯概念並學習四則運算,此即為「恩物教學法」。
  由上所述,蒙氏是用「教具」以引起兒童自由地活動,再由活動中,把兒童與其同伴、環境連結在一起,成為一個團體。生活在此團體中的兒童,方能獲得真正的自由。但自一九一四年起,蒙制學校受到進步主義者的嚴厲批評,指其教學方法過於僵化,教授範圍太狹窄,兒童雖可自由學習,卻也只能在教師示範過如何使用那套教具後,才能使用。兒童的學習,因此失去彈性及有創意的自我表達。
  一九六○年後,許多蒙制幼稚園又紛紛復校。有些固守其本有原理與教法,有些則作適度修改。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蒙特梭利幼稚園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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