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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梭的教育計畫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Rousseau's Educational Programs
作者: 蘇永明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盧梭(Jean 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的教育計畫主要見於〔愛彌兒〕(Emile)一書。他秉於自然教育的理念,認為兒童之所以變壞是由於來自於社會的汙染。因此,自然教育也等於是消極的教育。愛彌兒一直遠離社會,直到快要成年了才進入社會。以下是盧梭對各階段教育的畫分及重點:
  1.嬰兒期:從出生到兩歲,此一階段最重要的是保持嬰兒的健康;他主張母親要親自餵母奶,這不但符合自然,而且是母愛的極致。他又根據自然的原則,提出育嬰的各種方法。
  2.兒童期:從二到十二歲,兒童不是小大人,不能以成人的眼光視之,應該給兒童一個健康快樂的童年;此一時期開始於語言的學習,在教育上重感性而輕理性,因理性尚未成熟。因此,盧梭不主張看書,應多向大自然學習,而且在道德教育上,此時仍不宜用寓言的教學,因為兒童可能會錯意而亂引申。
  3.青少年期:十二到十五歲,這一時期向大自然學習的程度已更深入,要自己動手去探索,如對鄉土地理的了解;此時仍不必看書,唯一的例外是〔魯賓遜漂流記〕(Robinson Crusoe),因為該書正是盧梭心目中自然教育的典範,這種學習可說是以大自然為師。他又強調實用的知識及職業活動。實用性的知識是相對於裝飾性的知識而言。在當時,他認為最有用的技藝是農業,其次是煉鐵,再來是木工,學習這些技藝的目的是在擁有一技之長,然後才能獨立自主。在這一時期青少年也知覺到自我的概念與他人的存在,而考慮如何與人相處。
  4.青年期:十五到十八歲,盧梭以這一時期為「再生」,這是指生理上的重大變化,因此應該進行性教育。另一方面是社會知覺擴大,應培養同情心。藉著對社會的負面之了解,如參觀監獄、醫院、麻瘋病院、孤兒院及老人院等機構,來激起同情心。這時已可用寓言來當道德教材,因學生已能了解其涵義。但盧梭仍反對進行宗教教育,因為學生未能了解宗教教義,而且宗教裡的許多聖蹟荒誕不經,更因宗教的排他性,常引起仇恨。
  盧梭的自然主義在教育上確實提出了相當多的真知卓見,可是教育活動的社會性相當強,在消極教育與積極教育之間也不容易有所區隔,畢竟其最終目的仍必須培養學生能在社會上生存,因此盧梭的理論對這兩方面的矛盾也無法自圓其說,這可能也是教育上不容易解決的問題。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盧梭的教育計畫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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