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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式成就測驗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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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Informal Achievement Tests |
作者: | 陳英豪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非正式成就測驗」係教師依據自己教學需要所自行編製的測驗,故又稱「教師自編測驗」。此測驗以課程的教學目標、教材內容為基礎,評估學生的學習情境、學生與課程的互動以及學生的學習成果,再根據評量結果來調整課程與教學方向,或予以學生適切的安置與實施補救教學,因而可稱為「診斷教學測驗」。 「非正式成就測驗」因具有下列特性,故以「非正式」稱之: 1.編製歷程未標準化:「非正式成就測驗」題目未經預試、題目分析求出難度與鑑別度、刪除鑑別力太低、難度不當題目的編製歷程。 2.施測程序未標準化:教師實施「非正式成就測驗」的程序往往隨意為之,未按標準程序施測,常常形成同一分測驗不同教師的施測程序完全相異的現象。標準化的施測程序包括施測說明用語、發收答案紙和測驗本的過程、測驗時間的掌控,以及偶發事件的處理等程序,均需明載於測驗指導手冊之中,而測驗主試者必須遵照程序實施。 3.計分方法未標準化:教師編製「非正式成就測驗」時,申論題或數學的計算題與應用題多未擬定適切的評定標準,而且各班評分前亦未充分討論定出一致的標準,使得各班教師評分標準互異而導致計分結果不一。標準化的計分方法不僅應有適切具體的評分標準,且應提供計分鑰便於計分。 4.結果解釋無常模對照:「非正式成就測驗」測驗結果的解釋,只能以班上同學或校內同學相互比較,不能與其他地區的學生相比較;而且僅以原始分數來直接比較同學分數高低,易因每次測驗題目難度不同而造成解釋的偏差。一般標準化的測驗必須提供原始分數與各種常模的對照表,使學生的測驗結果能與其他地區學生比較,亦較不會造成解釋的偏差。 「非正式成就測驗」的編製歷程、施測程序、計分方法與結果解釋均較缺乏標準化,易流於主觀。然「非正式成就測驗」不會因流於主觀而不受重視,因教師實施班級教學時,必須就課程教學目標、教材內容擬定雙向細目表,選擇適切的題目類型,再編擬題目實施測驗,最後依據施測結果改善教學品質與提升教學成效。教師應具備編製「非正式成就測驗」與善用測驗結果的能力。為編製品質良好的「非正式成就測驗」,必須注意下列幾點: 1.命題前應先擬定雙向細目表:教師常因忙於教學與行政而無暇擬定雙向細目表,致命題過於偏重某一單元目標而忽略其他目標。 2.命題應依據欲評量的認知層次選擇適切的題目類型:一般而言,「選擇題」適於評量各種認知層次的教學目標,但較不適於評量數學和自然科學等科目的解決問題技能,或語文科目的語文表達技巧。「是非題」較適於評量辨識知識或理解教學目標的學習結果,但無法評量較高層次的教學目標。「配合題」可評量很多相關事實與訊息的關連性,較偏於知識與理解而無法評量較高層次的教學目標。「申論題」適於評量分析、綜合、評鑑等較高層次的教學目標,但計分標準難以客觀明確且信度較差。教師宜針對評量教學目標、施測、計分難易等適切選擇題目類型。 3.題目措詞適合學生語文程度:教師旨在評量學生是否達成教學目標,而非評量語文能力,故措詞必須切合學生語文程度,方不致使成就測驗流於語文測驗。 4.計分力求標準化:命題教師於命題時,應該具體列出評分標準與評分範例,評分前宜與閱卷教師充分溝通之後再評分,如此所評分數將較客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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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非正式成就測驗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