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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籤卜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李豐楙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籤卜是民間卜法。古來人們求神問事以決疑,就使用各種卜問的工具,「卜」字就是殷商時期以龜甲燒灼而現的裂紋,用以判斷行事的方法,稱為「龜卜」;而周人則使用筮草,衍為易卜之法。〔易經〕所保存的即卜筮易,根據爻象、交辭所示以決疑。類此卜法流傳後世,又因各地的風俗民情而有不同的發展,臺灣傳承閩、粵一帶的習俗,較為普遍採用的就是擲筊和籤卜。擲筊又寫作「擲筶」,卜具原是採自竹頭,刻為半月形,以一對為準;也有用木頭作成的,多置於寺廟的洪桌上。桌上尚放置有「籤筒」,筒內有木條所製的籤枝,按干支排列,凡有六十支。卜問前先抓一把後再放下,即取其中較突起的一支,放置於桌上。卜問者即取用一對筊,將所問之事稟告神明,請示解疑,將筊擲於地上,通常需連擲三次,也有擲一次的,所擲出的如為一陰一陽即表示「允杯」,如為兩陽或兩陰即是「不允」。求得允杯後,即根據竹籤上所寫的干支號碼,到籤詩架上取出,籤詩的文字也有多種多樣,通常多會標出上、中、下三等籤,除了籤王外,都由籤的等級即可判知問事的吉凶;主體即是籤詩,或五言、七言,詩文具有隱喻性故需解說;也有的再細注有關人生的諸般事情,諸如事業、婚姻、健康之類。卜問者常將籤詩取出後,請求有經驗的解籤者解說,根據籤文所隱示的解說,作為卜問者行事的參考。由於卜問之法大多是問者在未能決疑時始行採用,因此卜問的過程多以虔誠求解的態度,請出神明予以明示,在微妙的卜問心理下,可以幫助卜問者有所抉擇。故自古至今流傳久遠,中國有中國卜法,其他民族也各有其傳承的方式,因而成為人類的宗教信仰之一。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籤卜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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