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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不厭權 - 教育百科
ˋ
ˋ
ˊ
  • 漢語拼音 bīng bù yàn quán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bīng bù yàn quán
解釋:
用兵時不排斥以欺詐的方法來取勝。參見「兵不厭詐」條。《後漢書.卷五八.虞詡傳》:「今其眾新盛,難與爭鋒。兵不厭權,願寬假轡策,勿令有所拘閡而已。」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兵不厭權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ㄅㄧㄥ
ㄅㄨ
ㄧㄢ
ㄑㄩㄢ

ㄅㄧㄥ
ㄅㄨ
ㄧㄢ
ㄑㄩㄢ

釋義:
權,權變。用兵講求奇正、虛實的權變。「兵不厭權」猶「兵不厭詐」。見「兵不厭詐」條。01.《後漢書.卷五八.虞傅蓋臧列傳.虞詡》:「今其眾新盛,難與爭鋒。兵不猒(厭)權,願寬假轡策,勿令有所拘閡而已。」
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兵不厭詐」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春秋時,晉文公打算出兵攻打楚國,在開戰前他召見舅犯,詢問以少敵眾的辦法。舅犯以「繁禮君子,不厭忠信;戰陣之閒,不厭詐偽」來回答晉文公,這句話的大意是:講求禮的君子,要求自己儘量的忠厚誠信;但用兵打仗時,不排斥以欺詐的方法來取得勝利。文公再以相同的問題詢問雍季,雍季認為:燒毀山林以獵取野獸,是不留餘地的榨取一空;用欺騙的方式對待百姓,只能騙得一時的信任。文公嘉許雍季的見解,卻採用舅犯的建議與楚人戰而得勝。事後,班師回朝,封官授爵時,將雍季的功勞列在舅犯之上。群臣不解,文公解釋說:「你們有所不知!舅犯所言是一時的權宜之計;雍季之言才是永久的利益啊!」後來「兵不厭詐」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指作戰時不排斥以欺詐的方法來取勝。亦用來比喻做事為了達到目的,不排斥使用詭詐的手段。
典源:
此處所列為「兵不厭詐」之典源,提供參考。 《韓非子.難一》晉文公將與楚人戰,召舅犯問之曰:「吾將與楚人戰,彼眾我寡,為之奈何﹖」舅犯(1)曰:「臣聞之,繁禮君子,不厭忠信;戰陣之閒(2),不厭詐偽(3)。君其詐之而已矣。」文公辭舅犯。因召雍季而問之曰:「我將與楚人戰,彼眾我寡,為之奈何﹖」雍季對曰:「焚林而田,偷取多獸,後必無獸;以詐遇民,偷取一時,後必無復。」文公曰:「善。」辭雍季。以舅犯之謀與楚人戰以敗之。歸而行爵,先雍季而後舅犯。群臣曰:「城濮之事,舅犯謀也。夫用其言而後其身,可乎﹖」文公曰:「此非君所知也。夫舅犯言一時之權也,雍季言萬世之利也。」仲尼聞之曰:「文公之霸也宜哉!既知一時之權,又知萬世之利。」

〔注解〕 (1) 舅犯:狐偃,字子犯,春秋晉人,生卒年不詳。為晉文公舅,故亦稱為「舅犯」。文公為公子時,出亡在外,偃與兄毛從之十九年;及文公歸國,乃以偃為大夫,信任不疑,言聽計從,後輔佐文公平周室之亂而成霸業。 (2) 戰陣之閒:作戰的時候。閒,音ㄐ|ㄢ,同「間」,時候。 (3) 不厭詐偽:不排斥欺詐虛偽。
書證:
01.《後漢書.卷五八.虞傅蓋臧列傳.虞詡》:「今其眾新盛,難與爭鋒。兵不猒(厭)權,願寬假轡策,勿令有所拘閡而已。」
資料來源: 教育部成語典_兵不厭權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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