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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瑞庫斯模式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Dreikurs Model
作者: 沈六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德瑞庫斯模式係指美國芝加哥醫學院精神病學教授德瑞庫斯(Rudolf Dreikurs, 1897~1972)所提出的教室管理模式。德瑞庫斯認為所有學生都需求承認,由於要獲得承認而產生了許多不良行為。當不能得到承認時,學生的行為就會趨向四個錯誤的目標,教師就必須認識與處理這些行為的錯誤目標。
  1.主要概念
  (1)訓導並非懲罰,而是教導學生律己。
  (2)民主的教師提供健全的輔導與領導,允許學生在設立規則及其結果時,有表達意見的機會。
  (3)所有學生都有歸屬的需求,他們需求身分地位和被承認;他們大部分的行為顯示努力追求歸屬。
  (4)偏差行為反映錯誤的信念,即以為這種行為將會得到同學們的承認。
  (5)偏差行為由四個錯誤目標所形成:引起注意、尋求權力、尋求報復與表現無力感。
  (6)教師應該辨認學生的錯誤目標,但不增強此錯誤目標。
  (7)教師應盡力鼓勵學生盡其所能,但要避免讚美他們的工作與品格。
  (8)教師應該教導學生知道不快樂的結果往往跟隨不適當的行為而來。
  2.訓導的本質
  訓導是使學校與社會功能順利運作所必要的要素。良好的訓導很少實施懲罰。訓導要求自由選擇及了解結果;此種要求非由權威人士要求,而是由學生自己要求自己。教室中的訓導意謂為學生制定規範,以使學生具有規範自我的能力。此意味著學生確知行為的結果,所以允許學生自由選擇他們的行為。當教師告訴學生良好行為導致獎賞,不良行為時常帶來不希望得到的結果時,教師就在教導學生社會上一般人可以接受的行為方式。如此,可以幫助學生在各種情境中增進他們自己的權益。教導學生自我訓導(self-discipline)需要一種積極與接受的氣氛,學生必須感受教師喜歡與尊重他們,學生必須了解教師所希求的良好行為,也必須容許學生參與設定規則與結果。學生應該知道規則的理由,如此,他們才會獻身於遵守規則。
  德瑞庫斯主張在教室內建立規律,必須包含教導下列概念:
  (1)學生要為他們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2)學生必須自尊尊人。
  (3)學生有責任去影響別人表現適當的行為。
  (4)學生有責任知道在他們教室的規則及其結果。
  3.教師類型
  德瑞庫斯也相信以民主方式教導學生的教師,就是建立規律最有效力的教師。德瑞庫斯將教師的類型畫分為專制的(autocratic)、放任的(permissive)和民主的(democratic)等三類。德瑞庫斯指出促成民主的教室需要的條件為:(1)秩序;(2)限制;(3)堅定與和藹,教師堅定地表現自尊,教師表現尊重別人;(4)學生參與設定與維繫規則;(5)教師領導;(6)邀請合作,消除師生之間的競爭;(7)對團體有歸屬感;(8)經由了解行為的責任與結果,自由探究、發現與選擇可接受的行為。
  4. 錯誤的行為目標
  德瑞庫斯提出三項論點:第一,學生企求歸屬於社會,學生的所有行為反映他們要受重視與獲得接受的企圖;第二,學生能夠選擇適當或不適當的行為,他們可以自己控制他們的行為;第三,學生選擇不適當的行為,乃由於錯誤信念的影響。此種錯誤信念認為表現不適當的行為是接受承認的唯一方式。德瑞庫期指出四種錯誤信念,稱之為錯誤的目標:
  (1)引起注意:當學生發現他們不能得到其所期望的承認時,他們可能透過偏差行為來取得注意。
  (2)尋求權力:尋求權力的學生認為反抗成人是使他們能得其所要的唯一方法。如果學生在權力鬥爭中失敗,他們會進而表現更嚴重的偏差行為--尋求報復。
  (3)尋求報復:當學生從引起注意或尋求權力仍未能獲得地位時,他們的錯誤目標就是使用他們的力量去傷害他人,如此他們才感覺有意義。他們認為勝利就是「被討厭」,此種被討厭的感覺最後反過來傷害自己,使自己覺得沒有價值,於是形成下一個錯誤目標--表現無能力。
  (4)表現無力感:在此階段,學生感覺他們完全無助,視他們自己完全失敗,不再努力。他們從任何可能會再感到挫敗的情境撤退。
  5.教師的處理方法
  面對學生的錯誤目標,教師首先應確認學生的錯誤目標是那一種,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注意自己對學生偏差行為的反應,其次是觀察學生被糾正後的反應。在教師確認學生的錯誤目標後,教師應該使用友善的與非恐嚇的方法,面對學生,指出學生的錯誤,通常讓他們審查出自已行為背後真正的目的。以下是德瑞庫斯推薦給教師的處理方法。
  (1)引起注意:當教師發現學生正在引起注意時,通常的反應是:第一,繼續注意學生的舉動;第二,不理會學生;第三,拒絕給予注意。但是真正積極的方法是,教師可以鼓勵學生經由良好的努力和成就來獲得他人的認可與注意。
  (2)尋求權力:處理學生尋求權力的方法,就是教師不要捲入追求權力的漩渦中,如果教師不扮演權威人物,學生就失去爭鬥的對象。其方法之一是讓全班的活動停下來,直到偏差行為停止。
  (3)尋求報復:尋求報復的學生最需要的是了解與接納。教師的解決方法是要求班級中的學生支持和鼓勵這些學生,有時候這樣做可以給學生高度的尊重,因而幫助製造麻煩的學生,並且幫助他們發展建設性的行為。或者,教師可以提供各種不同的情境,讓心中藏有怨恨的學生發揮才能和力量。並且使他們知道,只要他們循規蹈炬,就可以獲得接納與地位。
  (4)表現無力感:當學生認為自己不適合存在於團體中時,教師不應該放棄,教師與同學應該常常鼓勵和支持這些學生,並盡量嘗試讓這些想要孤立的學生體會到成功的滋味。教師應該幫助學生認清:失敗一次並不表示永遠是個失敗者。
  德瑞庫斯強調互尊、鼓勵、學生的努力、責任感是建立人類良好品格的最有力的技巧。德瑞庫斯最大的貢獻,不在壓抑不良的行為,而在建立學生內在的責任感和自尊尊人的能力。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德瑞庫斯模式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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