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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蕾洛舞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Bolero
作者: 李小華
日期: 2004年11月
出處: 舞蹈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舞名。一、西班牙的波蕾洛舞是十八世紀時,由當地的舞蹈家所創,後來成為西班牙學院派之古典舞(Escuela Bolera),為專業劇場演出的舞碼之一。關於民間業餘演出的波蕾洛舞來源並不明確,但一般學者都認為它的興起是在1750-1780年間,據作曲家兼吉他演奏家梭爾(Fernando Sor, 1778-1839)表示,這種舞是由一位名為波蕾洛的舞蹈家從塞桂地拉舞〔見(Seguidilla)〕中轉化出來,從此波蕾洛便成為舞蹈和音樂的名稱。早期的波蕾洛舞是用古塞桂第拉舞(Seguidillas Manchegas)為基本,加入方當戈舞(Fandango)、波洛舞(Polos)和悌拉那舞(Tirana)的動作節奏,同時也攙入一些夏康舞(Chaconnes)和布雷奧舞(Bureos)的技巧。音樂較塞桂第拉舞慢,舞蹈家可依自己的技巧來組合舞步。十八世紀後期,西班牙本國起了本地藝術與外來藝術文化爭論;中上階層的人崇尚外來文化,喜歡學習歐洲的梅呂哀舞(Minuet,小步舞曲)、巴瑟必舞(Passepied)和對舞(Contredanse)。而擁護本地文化人士(稱為Majos)則強調推廣本地的方當戈舞、悌拉那和塞桂第拉舞(Seguidilla),並鼓勵〈波蕾洛舞〉之發展,因此波蕾洛舞從業餘轉為專業,加入大量的技巧和強烈的戲劇性,有些動作讓觀眾感到過於大膽而震驚。經舞蹈家Requejo之修改,讓舞者之間距離稍遠,並刪去被認為有攻擊性的動作,包括手的姿態,如手肘的高度不超過肩,手不提至頭頂上等。十九世紀初期西班牙政府公佈對專業舞團與專業人材的重視,波蕾洛舞人才濟濟,著名的男性舞蹈家包括洛索(Joseg Roxo)、摩尼拿(Joseg Molina)、盧安哥(Sandalio Luengo)、開隆(Antonio CairÓn)、魯士(Antonio Ruzz)、西普里斯(Pablo Ciprés)和桂里路(Manuel Guerero);女性舞蹈家包括露安哥(Paula Luengo)、薇維斯(Maria Vives)、莎爾都尼(Rafaela Sadoni)、卡絲第洛(Mariana Castillo)、包絲(Teresa Baus)、摩尼娜(Antonioa Molina)和著名的卡瑪拉(Petra Cámara)等,許多高水準的舞團也到歐洲巡迴演出。十九世紀歐洲也有波蕾洛舞團,但是屬於浪漫風格,西班牙的舞團是注重古典與傳統,直到二十世紀,波蕾洛舞已成為西班牙學院派的古典舞蹈,也是職業舞團的重要舞碼。其音樂為3/4拍子,用人聲獨唱和吉他伴奏,舞者手持響板,在旋律開始前,先奏出一段節奏。古塞桂第拉舞為3/4拍子,時間為每分鐘162∼164拍,塞桂第拉 ── 波蕾洛舞每分鐘有130拍,十九世紀的波蕾洛每分鐘為95∼100拍,音樂速度較慢,所以演奏家可加入即興變奏和裝飾音。其歌詞前四行的音節為7、5、7、5,後三行的音節為5、7、5,其他音樂嚴格地跟隨歌者的音節起落。許多西方作曲家對波蕾洛舞曲產生興趣,借用其節奏素材創作出純器樂作品,如貝多芬(L. van Beethoven, 1770-1827)、蕭邦(F. Chopin, 1810-1849)、韋伯(C. M. Weber, 1786-1826)、歐貝(D. F. Auber, 1782-1871)和白遼士(H. Berlioz, 1803-1869)。拉威爾(M. Ravel, 1875-1937)曾接受芭蕾舞家伊達.魯賓斯汀(Ida Rubinstein, 1885-1960)的委託,寫了一首極有名的《波蕾洛》管弦樂曲,首演於1928年,由尼金斯卡(B. Nijinska, 1891-1972)編舞。二、十九世紀的一種古巴歌曲和舞曲。古巴波蕾洛常在歌舞團和非洲 ── 古巴風格的流行樂隊演奏,拉丁美洲的音樂也有這種舞曲。它的速度為慢至中庸,4/4拍子,主要節奏是在低音部,其上有幾個聲部,用不同的打擊樂器重疊奏出活潑生動的節奏色彩。它的歌調內容哀怨,多為二段式,16小節一段,用對比形式,也有用AABA的北美民謠形式。
參照: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Dance》1998、Don Michael Randel Ed.《The New Harvard Dictionary of Music》1986.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波蕾洛舞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