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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學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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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yī xué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yī xué
解釋:
  1. 研究疾病的預防與治療的科學。
    【例】基礎醫學、臨床醫學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醫學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yī xué
解釋:
1.研究治病的科學。
2.明代設醫官於地方,稱為「醫學」。為不給祿的官。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醫學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周愚文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醫學在中國教育史上,為歷代皆設之官學。醫學之教授,古已有之,唐、宋始盛。據〔唐六典.太常寺〕載,晉代以上,手醫子弟,代習者令助教部教之。劉宋元嘉二十年(443),太醫令秦承祖奏置醫學,以廣教授;至三十年省。後魏有太醫博土、助教。隋太醫有博士二人、助教一人。
  唐制,係在太常寺太醫署之下,置醫學博士一人,正八品上;助教一人,從九品上(唐初二人,貞觀省一人)。醫學博士掌以醫術教授諸生,習〔本草〕、〔甲乙〕、〔脈經〕。鍼博士一人,從八品上;助教一人,從九品下。鍼博士掌教鍼生以經脈、孔穴,使識浮沈澀滑之候。凡鍼生習業者,教如醫生法。按摩博士一人,從九品下;按摩師四人,按摩工十六人,按摩生十五人。按摩博士掌教按摩生以消息導引之法,以除人之八疾,損傷折跌者,正之。咒禁博士一人,從九品下;咒禁博士掌教咒禁生以咒禁拔除邪魅之為腐者。以上諸生考試登用如國子監。又據〔舊唐書.太宗本紀〕載:貞觀三年(629)九月癸丑,詔諸州置醫學,於是中央與地方均有醫之教。
  宋制,據〔宋史.選舉志〕載:醫學初隸太常寺,神宗時始置太醫局及教授一人,九科學生三百人。設方脈科、鍼科、瘍科等以教之。凡方脈以〔素問〕、〔難經〕、〔脈經〕為大經,以〔巢氏病源〕、〔龍樹論〕、〔千金翼方〕為小經;鍼、瘍兩科則去〔脈經〕而增〔三部鍼炙經〕。常以看試,取合格者;太學、武學、律學三學生願與者聽之。又據〔宋會要輯稿.崇儒三〕,徽宗崇寧二年(1103)二月,詔太醫局改隸國子監,倣三學之制,行三舍法。置博士、正、錄各四員,分科教事,糾行規矩。立上舍四十人,內舍六十人,外舍二百人,齋各置長、諭一人。仍准前分三科。其考試:第一場問三經大義五道;次場方脈試脈經、運氣大義各二道,鍼、瘍試小經大義三道,運氣大義二道;三場假令治病法三道。中格高等,為尚藥局醫師以下職,餘各以等第授以本學博士、正、錄及外州醫學教授。政和四年(1114)八月,詔諸州縣並置醫學於學內,別為齋教養,隸於州縣學。南宋時,醫學數興數廢。
  元制,據〔元史卷.選舉志〕載:世祖中統二年(1261),依太醫院使王猶之請,設諸路醫學。又同書〔百官志〕載,至元九年(1272),置醫學提舉司;十三年罷;十四年,復置。其職掌考較諸路醫生課義,試驗太醫教官,校勘名醫撰述文字,辨驗藥材,訓誨太醫子弟,領各處醫學。復置之醫學,屬太醫院,而非國子監。
  明初沿元制,據〔明史.職官志〕載,明置太醫院,設醫術十三科。凡醫家子弟,擇師而教之。
  清制,據〔清史稿校注.職官志〕載,醫學,府正科、州典科、縣訓科,各一人。由所轄有司遴諳醫理者充之。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醫學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i-ha̍k
屬性: 主詞目
解釋:
  1. [名] 醫治病人的學問。
    例如:醫學進步,人的性命較有保障。I-ha̍k tsìn-pōo, lâng ê sènn-miā khah ū pó-tsiong. (醫學進步,人的生命比較有保障。)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_醫學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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