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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證用藥 - 教育百科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釋義:
猶「對症下藥」。見「對症下藥」條。01.宋.陽枋〈編類錢氏小兒方證說〉:「凡小兒關節脈理、百骸九竅、五臟六腑,燦然在目,故能察病論證,對證用藥,如指諸掌。」
 
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對症下藥」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朱子語類》一書載:宋儒朱熹的門人亞夫問何謂「克己復禮」,朱熹回答:現在的人只會說要克制私欲,嚴格要求自己,卻不去實踐禮義,於是失去準則,使得禮法大亂。聖人孔子就說得很明確:『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用禮作為克制和實踐的標準,就是捉到病根,針對症狀開方用藥。後來「對症下藥」這句成語可能從這裡的「對證下藥」演變而出,用來指針對病症開方用藥。亦用來比喻針對癥結所在,做有效的處理。《三國志.卷二九.魏書.方技傳.華佗》記載了一個實例,可以助我們了解這個成語的意思:府吏兒尋和李延一起來找名醫華佗看病,他們兩個人都頭痛身體發燒,症狀相同。華佗診斷該給兒尋潟藥、李延發汗藥。他們覺得奇怪,就問:「為什麼症狀相同卻開不同的藥?」華佗回答說:「兒尋的病因在體內,李延的病因在體外,所以治療的方法不同。」分別給他們用藥,隔天就都好了。
典源:
此處所列為「對症下藥」之典源,提供參考。 ※《朱子語類.卷四一.論語.顏淵篇上》(1)克己是大做工夫,復禮是事事皆落腔窠。克己便能復禮,步步皆合規矩準繩;非是克己之外,別有復禮工夫也。釋氏之學,只是克己,更無復禮工夫,所以不中節文,便至以君臣為父子,父子為君臣,一齊亂了。吾儒克己便復禮,見得工夫精細。聖人說得來本末精粗具舉。下面四箇「勿」字,便是克與復工夫皆以禮為準也。「克己復禮」,便是捉得病根,對證下藥。仲弓主敬行恕,是且涵養將去,是非猶未定。涵養得到,一步又進一步,方添得許多見識。「克己復禮」,便剛決克除將去。
書證:
01.宋.陽枋〈編類錢氏小兒方證說〉:「凡小兒關節脈理、百骸九竅、五臟六腑,燦然在目,故能察病論證,對證用藥,如指諸掌。」<br>
資料來源: 教育部成語典_對證用藥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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