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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害辭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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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yǐ wén hài cí |
解釋:
拘泥於字詞的解釋,而影響對整句話的理解。《孟子.萬章上》:「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鏡花緣》第一八回:「讀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自得其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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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以文害辭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陳雪麗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以文害辭」出於〔孟子‧萬章上〕,是孟子在回答弟子咸丘蒙的問題時,說人們在讀詩解詩時不要以文害辭,也不要以辭害志,就是不要只就字面解釋,也不要只看一句話就斷定全部意義。文中說:咸丘蒙曰:「〔詩〕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而舜既為天子矣,敢問瞽瞍之非臣如何?」孟子回答:「是〔詩〕也,非是之謂也;勞於王事,而不得養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獨賢勞也。』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為得之。」 是說孟子的弟子咸丘蒙引〔詩經〕的話來問孟子,虞舜當了皇帝之後,為什麼父親瞽瞍不能算是他的臣子?孟子告訴咸丘蒙說,原詩的意思並不是這樣,也不適合用在虞舜身上。由此引申說,人們在讀詩解詩時,一定要仔細推敲詩人寫作時的背景、心情、用意等全部,如此才能以最忠於詩人原來意旨的方式來詮釋詩文。千萬不可在一無所知的情況下,單憑詩文表面上寥寥可數的文字就斷章取義、望文生義,那將會扭曲誤解原來辭句蘊涵的精神,使本來凸顯的意旨隱而不顯,不該表達的卻渲染起來。(參見「以辭害志」)例如〔詩經〕中有「周餘黎民,靡有孓遺」,如果只從字面上看,就會相信真的一個人都不剩了。所以以文害辭是錯誤的讀書態度,必須了解全部意義,還要關照有關的事實或資料,徹底了解,才是讀書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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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以文害辭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