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器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
|
注音: | |
漢語拼音: | míng qì |
解釋:
1.古代陪葬的物品。古代有陪葬的習慣,每以器皿用具葬於墓室,以為死者來生之用。《儀禮.既夕禮》:「陳明器於乘車之西。」漢.鄭玄.注:「明器,藏器也。」《列子.楊朱》:「相捐之道,非唯不相哀也,不含珠玉,不服文錦,不陳犧牲,不設明器也。」 2.明德之器、神明之器。《左傳.昭公十五年》:「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於王室,以鎮撫其社稷,故能薦彞器於王。」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明器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陳章錫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明器是為鬼神特設的器皿,用以伴葬。〔禮記‧檀弓下〕說:「孔子謂:為明器者,知喪道矣!備物而不可用也。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不殆於用殉乎哉!」是孔子稱道夏代始制明器,懂得辦喪事的道理,為死者備辦器物,表示事死如事生,但所做的器物並不是實用的,表示死者異於生者。孔子再進而批評殷代用祭器的錯誤,因用生人實用的物品,猶如用生人殉葬,太過殘忍,這反而是可悲的。下文又說:「其曰明器,神明之也,塗車、芻靈,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孔子的意思是說,用芻靈,只略似人形,倒還是好的;但用木偶做的人形,即為俑,則是和人幾乎無別,便是不仁了。這段文字是說孔子贊成古代用明器殉葬,反對周代用俑。「神明之」,指以神明之道待死者,而死者異於生人,所以用泥塑的車子,草紮的人形,是自古已有的,是備物而不可用,只表示生人的心意而已,周末寄寓人形於木,有機發而能跳躍的俑,孔子斥為不仁。〔孟子‧梁惠王上〕引述孔子的話「始作俑者,其無後乎,為其象人而用之也。」 〔檀弓〕又載:「孔子曰: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為也。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斲,琴瑟張而不平,笙竽備而不和,有鐘磬而無簨虞,其曰明器,神明之也。」其意認為以禮送死,若認定死了就無知覺,則太缺乏愛心;反之,若認定有知覺,又太缺乏理智。因此要送死者器物,就要在情感和理智之間擇中庸之道,如陪葬的竹器沒籐緣,並不能使用;泥盆沒燒過,不能盛湯水;鐘磬沒有木架,自然不能敲等等,由此可知稱為明器,是因把死者當作神明來事奉,重在象徵的意義。 夏代始制明器,殷代卻用祭器,〔檀弓〕又載:「宋襄公葬其夫人,醯醢百甕。曾子曰:既曰明器,而又實之。」是說曾子以為既是不堪使用的明器,便不當填以實物。宋襄公為殷人後代,沿用殷代舊禮,所以用祭器而不用明器,曾子仍然認為不恰當。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明器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