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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成本分析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Costs Analysis in Education
作者: 蓋浙生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教育成本(educational costs)是指社會與個人因為實施與接受教育,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教育成本包括社會團體(政府與民間)與個人投資兩大部分。
  分析並計量教育成本的目的有三:其一在運用成本作為分析教育經費與支出的依據,並據以推計教育制度未來可能發展的趨勢與可能獲得的教育資源。其次在發揮成本運用的經濟價值,使短絀的資源作最有效的運用,期使教育的質與量能作適當的配合發展。其三是謀求成本負擔的公平原則,多方開闢教育財源,廣籌教育經費。
  成本支付的目的,不是為生產就是為消費,所以教育成本也可以從這兩方面來看。第一,教育可視為一種生產的活動。一般分析教育成本的學者,認為教育成本僅係指學校支出的全部經費而言。此一概念,並未涵蓋教育成本的真正含義。就教育的生產定義與功能而言,教育與其他各經濟部門相同,教育也是一項生產的活動,教育部門的第一項產品,是人類知識的保存與其領域的持續擴張。第二項產品,是人類文化的創造與發揚。第三項產品,是人力資源的儲存與壯大。
  上述三類產品的生產者是學校,所以教育生產者的成本就是指各級各類公私立學校或任何其他非正式的教育機構而言。成本支出的數額及結構可以從年度預算看出來,包括人事費、設備費、維護費、辦公費等支出項目。
  其次,教育也是一種消費活動。消費的目的在滿足個人的慾望,在求知過程中,獲得知識、觀念,培養習慣與態度,以充實個人未來生活的經驗與達成自我實現的目標。這種慾望的滿足,雖然可以享受到求知的樂趣,但是也要支付費用,並非完全免費提供,所以教育也可以視為是一種消費活動。為這項活動所支付的成本,包括家庭與個人兩部分。就家庭而言,其成本就是子女接受教育所需支付的學雜費用,以及因教育而發生的書籍費、制服費、交通費、食宿費等。這些成本,即使子女不受教育也要花費,在計算上,就必須要區分未受教育與受教育後兩者差別有多少。這類成本的估算,稱之為內含成本或隱藏性成本(hidden cost)。就學生而言,因為上學就必須要犧牲工作與賺取「所得」的機會。在成本上,我們稱之為「機會成本」,並且以「捨棄所得」(foregone earnings)一項來表示。
  根據教育成本的內涵,教育成本包括:教育生產者成本與教育消費者成本兩類成本,前者稱之為直接成本或社會成本;後者為間接成本或私人成本。在私人成本方面,主要是計算學生就學期間「捨棄所得」部分。如果用公式來表示,教育成本=直接成本(社會成本)+間接成本(私人成本)。不過,在計算時應該注意的是,公立學校學生學雜費已由學校交給政府統籌,所以在私人成本中予以剔除不再計算,只計算學生「捨棄所得」部分。至於私立學校,則學雜費與學生「捨棄所得」兩部分均應予以計算。
  教育成本的分類,可以類歸為四種:(1)根據成本支出的主體,分為社會成本(social costs)及私人成本(private costs);(2)根據成本支出的目的,分為直接成本(direct costs)及間接成本(indirect costs);(3)根據成本支出的度量單位,分為貨幣成本(monetary costs)及非貨幣成本(non-monetary costs);(4)根據成本支出的性質,分為資本成本(capital costs)及經常成本(current costs)。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育成本分析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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