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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中關鍵概念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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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Key Concept: Science |
作者: | 莊奇勳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自西方文藝復興運動以來,人類打破了傳統神權至上的思考限制,且採取結合演繹與歸納之假設與驗證的科學方法來探究自然界的問題,遂導致現代自然科學的快速發展;至十九世紀末已獲致豐富的成果,並依其理論領域形成各種專門的學科如物理、化學、生物、天文學等。二十世紀以來,人類科學的進展更為神速,被稱為知識爆炸的時代,非但一般人窮其一生無法探盡所有科學的奧祕,即使是最頂尖的科學家,也只能在其所投身的領域走入較尖端的境地。 因此,面對科學知識的日益暴增,現代人類生活較以往任何一個時代與科學的關係更為密切,使得一般人即使不做科學家,也必須具備一些科學的素養,才能適應現代生活的需要。那麼究竟應該教給學習者哪些科學的知識,就成為科學教育家們重要議題。有些學者專家主張應該找出科學中的關鍵概念來教給學生,而這些主要概念,依照赫德(Hurd)的看法,應該能夠:(1)代表該學科結構的基本觀念;(2)在解釋科學現象方面具有最大的潛力;(3)在闡釋和概括性上具有最大的潛力;(4)自實驗結果證據中引申得到;(5)對心智認知技能的發展有幫助;(6)宣述科學在人類心智成就中的角色。 然而,近年來隨著「科學-技術-社會」取向的科學教育理念受到重視,赫德以上的主張也受到部分的質疑。首先是科學在人類文明發展上的成就未必都是正面的,必須放在社會文化脈絡下,以「科學-技術-社會」三者的互動關係來權衡,即使是大科學家其見識和言行也可能是可議的。其次在科學教學中,將科學視為分離的片段概念分別學習的作法值得爭議,在真實生活情境中科學的概念常常是無法由其脈絡中抽離來學習的,強加區分關鍵概念的結果往往造成學習經驗的破碎,學習者只是記憶零碎的知識而無法應用。 在我國八十五學年度(1996~1997)開始實施的國小自然科新課程標準中,對於基本科學概念的學習,雖區分為物質與能、生命現象與地球環境等三個領域,而在教學單元中並不須將這些領域的概念加以區隔,即同一單元的活動中可能涉及一個以上的領域,如此則可打破了學科的界限。這種統整的作法即在彌補將科學中關鍵概念由情境中抽離的缺失,而試圖由生活化的學習活動中使學生自然習得科學中關鍵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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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科學中關鍵概念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