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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的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碩士學位研究生教育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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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信之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中國大陸圖書館學碩士學位教育開始於1964年。當時北京大學圖書館學系劉國鈞教授招收圖書館學碩士研究生一名,王重民教授招收中國目錄學碩士研究生一名。1981年國家教委始確定北京大學圖書館學系和武漢大學圖書情報學院圖書館學系為圖書館學碩士學位授予單位。隨著圖書館事業和資訊工作的發展,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碩士學位授予單位逐漸增加,截至1990年底共計有17家之多。其中圖書館學碩士學位授予單位是北京大學圖書館學系(1981),武漢大學圖書情報學院圖書館學系(1981),華東師範大學圖書館學情報學系(1984),南京大學文獻情報學系(1986),南開大學圖書館學系(1986),中國科學院技術科學部(文獻情報中心)(1986),中山大學圖書情報學系(1990),空軍政治學院圖書檔案學系(1990)等8家。資訊科學碩士學位授予單位是中國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1984),武漢大學圖書情報學院情報學系(1984),北京大學圖書館學情報學系(1986),中國科學院技術科學部(文獻情報中心)(1986),國防科工委情報研究所(1986),軍事醫學科學院(1986),中國協和醫科大學(1990),中國農業科學院(1990),中國航空航天研究院(1990)等9家。 (一)培養目標 1.熱愛祖國,遵法守紀,品行端正,服從國家需要。2.在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方面掌握堅實的基本理論和專門知識,掌握一門外國語,具有從事教學、科研和其他實際工作的能力。3.身體健康。(二)入學條件和學習期限 第1類,年齡在35歲以下的已獲得學士學位(不限專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入學考試合格,可攻讀碩士學位。學習期限2年半到3年。第2類,非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專業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入學考試合格,可錄取到研究生班學習,修業年限為2年。對研究生班研究生不要求在校期間完成碩士學位論文,可於畢業後3年之內,再向原學習單位送審碩士學位論文並申請答辯,若答辯通過,由原教學單位授予碩士學位。 (三)研究方向與課程設置 碩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沒有全面的規畫,各校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如北京大學圖書館學情報學系,設圖書館學和科技情報兩個研究方向。碩士研究生的課程設置服從於教學計畫。各校教學計畫頗不統一,課程名目繁多;但就對研究生的約束力而言,不外乎有:必修課,包括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和公共必修課;限制性選修課,指限定研究生一定範圍內選修的有關研究方向的課程;非限制性選修課,一些提供研究生任意選修的課程;補修課,屬本專業本科生的必修課,少數研究生未修過而必須補修的課程。 (四)學位論文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的碩士研究生必須在修滿規定學分之後,於限定的時期之內,在導師的指導下獨立完成一篇學位論文。學位論文必須在由3至5位教授(其中必須有一位校外專家)組成的答辯委員會上口頭答辯。答辯委員會成員無記名投票多數同意及格,方可向校學位委員會推薦,由校學位委員會作出是否授予碩士學位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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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中國大陸的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碩士學位研究生教育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