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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科學部(英國)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nd Science (U.K.)
作者: 李奉儒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英國由於崇尚個人自由的文化傳統,因而教育行政上的分權主義甚為明顯,教育組織和制度也不統一,至〔一九四四年教育法案〕才簡化教育組織,改名教育部(Ministry of Education)。英國中央教育行政機關的設立,萌芽於一八三九年設置的樞密院教育委員會;一九○○年改為教育委員會(Board of Education);一九四四年變更為教育部(Ministry of Education);迨至一九六四年教育部與當時管理民用科學(civil science)的科學部(Ministry of Science)合併稱為教育科學部,教育科學部於焉誕生。一九六五年三月一日又將藝術(Arts)畫歸該部管轄,前於一九七三年調整其內部組織。可見教育科學部既主管教育,又主管民用科學,茲分析職權於後。
  一.在教育方面的職權
  1.制定國家教育政策,並監督指揮(control and direct)地方教育當局切實執行。
  2.核准地方教育當局的重要教育計畫,並核定中小學校的設立、變更與廢除。
  3.制定學校建築設備規程(Standards for School Premise Regulation),建立校舍建築標準。
  4.核准私立(獨立)學校的立案,並派皇家督學視導之。
  5.提供經費補助大學、地方教育當局及學生,以促進各類教育的發展。
  6.核定教師薪給表及教師的退休撫卹案。
  7.裁決教育上的糾紛並解釋教育法令上的疑義。
  二.在民用科學方面
  1.制定民用科學的基本政策,並監督相關機構切實執行。
  2.提供經費或技術協助高等教育機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以發展基礎研究能力(capacity for fundamental research)。
  3.支持及視導民用科學研究機構之研究事宜。教育科學部設有五個民用科學研究委員會(civil scientific research council)從事研究工作,分別稱為科學與工程(Science and Engineering)、醫學(Medical)、農業與食品(Agricultural and Food)、自然環境(Natural Environment)及經濟與社會(Economic and Social)等研究委員會。此等委員會的委員均由教育科學部長任用,經費開支須經其核准,活動亦受其視導。教育科學部並設有研究委員會諮詢委員會(Advisory Board for the Research Councils)供為諮詢相關事項。
  教育科學部的最高首長稱教育科學大臣,另外置部長(Minister of State)一人(負責藝術)和國會次長(Parliamentary Under-Secretaries of State)三人協助其工作。其次,置常務次長(Permanent Secretary)一人,以次置助理次長(Deputy Secretary)四人、首席參事(Legal Adviser)一人,以及督學長(Senior Chief Inspector)一人。教育科學大臣的主要職掌範圍為大不列顛(包括英格蘭、威爾斯及蘇格蘭)的科學和大學教育事宜,英格蘭和威爾斯境內的擴充教育及師資訓練,以及英格蘭境內的中小學教育。至於威爾斯的中小學教育則由威爾斯國務大臣(Secretary of State for Wales)負責管理。
  教育科學部內設置兩個主要單位:一個負責英格蘭和威爾斯境內關於中小學教育、職業教育、休閒教育、成人教育及青年服務等事宜;一個掌管大不列顛境內關於大學教育、科學研究等事務。大學部分係透過「大學補助委員會」(UGC)與各大學取得聯繫,科學研究事宜則交由醫學、農業、自然環境、社會科學及自然科學等五種研究委員會負責。另外並設普通教育、師範教育、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科學和國際關係、藝術和圖書館、財務、規劃、統計、法律等司。依據〔一九四四年教育法案〕的規定,教育部的職權為「推動英格蘭和威爾斯人民的教育,依據既定目的,發展一切教育機構,並遵照國策,督促地方教育當局對區內教育事業做充分而有效的措施」。
  英國於一九九一年國會大選之後,保守黨於一九九二年五月重組內閣,改組教育科學部為「教育部」(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DFE),原有的科學行政業務移出,以因應中央教育行政機構日益增加的職責。一九九五年七月五日英國政府為適應教育在社會變遷上的需求,又將教育部與內閣的就業委員會(Employment Department Group)合併改組成為「教育與就業部」(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Employment, DFEE),是英國現今的中央政府教育機構,主要職責為「促進經濟成長與提高教育成就及技能的標準,以改善國家競爭力和生活品質;以及促進和發展有效率與彈性的勞動市場」。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育科學部(英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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