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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職務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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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Administrative Roles |
作者: | 黃昆輝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行政職務」係指行政人員依其職位,所應執行的任務和表現的行為。亦即指行政人員在教育行政組織中,為順利扮演其角色,必須接受與其相關人員所賦予的一組期望。行政人員在接受角色期望(role expectations)之後,往往必須依據其所承受的期望而採取適當的因應行為,如此其行為才會被認同和接受。是故行政職務又可名之為「行政角色」。 行政職務的意涵,可從二個角度來探討。其一,可從行政人員所據有職位的職權來描述;其二,可從行政人員為完成其管理功能,所扮演的管理者角色來分析。分闡述如下。 行政人員可以擔任的職位不勝枚舉。其中較重要者為各縣市教育局局長和中小學校長。依據謝文全的看法,院轄市教育局局長承市長之命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及職員。詳言之,其職權有六:(1)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學校之工作;(2)提示及決定工作計畫及工作報告之原則;(3)決定及核轉屬員之任免、遷調、考績及獎懲;(4)批閱核判機關重要公文;(5)主持及參加重要會議;(6)處理其他重要局務。至於省轄縣市教育局局長之職權,為承縣市長之命,綜理局務。 我國中小學校長之職權,依黃振球之看法,可大略分為:(1)教育視導:教育視導及學生生活輔導屬之;(2)學校管理:凡計畫與組織、例行事務、人事管理、公共關係等項屬之。校長必須認清職權,扮好自身角色。 關於提出管理功能、管理角色的學者,以明斯伯格(Henry Mintzberg)最具代表性。如下圖所示,明斯伯格曾以四個管理功能和三大管理角色,來說明管理職務。其中,這三大管理角色,可以細分為十個次管理角色。 明斯伯格認為任何行政組織要能有效運作,必須合理安排下列四個管理功能:(1)計畫:決定組織未來方向以及如何達成方向之歷程;(2)組織:設立機關和單位以及分配其權責關係的歷程;(3)領導:引導成員共同努力達成目標的歷程;(4)控制:監督和矯正組織及其成員的行動,以確保朝向組織既定目標的歷程。 為順利完成上述四個管理功能,行政人員必須扮演三大管理角色:人際關係角色、資訊角色、決定角色。「人際關係角色」事關行政人員與他人的互動,「資訊角色」事關組織資訊的接受和傳送,而「決定角色」則事關組織方向、行動和資源分配的抉擇。 明斯伯格指出「人際關係角色」實包括下列三個次角色:(1)「名義上的領袖」(figurehead):代表組織出席典禮、儀式和會議等;(2)「領導者」(leader):聘僱、訓練和激勵組織成員;(3)「聯絡者」(liaison):就有關事務和外部組織、外部團體保持密切聯繫。 明氏認為「資訊角色」包括:(1)「監督者」(monitor):主動尋求對組織有價值的訊息;(2)「傳播者」(disseminator):主動傳送訊息給內部組織成員;(3)「發言人」(spokesperson):主動傳送訊息給外部團體和組織。 至於「決定角色」則包括:(1)「事業家」(entrepreneur):倡導組織在策略、方法和技術上的革新;(2)「干擾處理者」(disturbance handler):處理組織成員間和部門間的爭論或衝突;(3)「資源分配者」(resource allocator):決定各組織成員和部門將獲得多少資源;(4)協議者(negotiator):代表組織和外部團體、外部組織簽訂協議和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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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行政職務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