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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不補失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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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dé bù bǔ shī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dé bù bǔ shī
解釋:
做事所付出的功夫太多,而得到的成果太少。《三國志.卷五八.吳書.陸遜傳》:「權遂征夷州,得不補失。」也作「得不酬失」、「得不償失」。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得不補失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漢語拼音: 猶「得不償失」。見「得不償失」條。01.《三國志.卷五八.吳書.陸遜傳》:「權遂征夷州,得不補失。」02.明.馮夢龍《智囊補.卷一二.膽智部.識斷》:「故一雖深入而無得,方破德清一城,而得不補失,未戰而困,若無許多經略,則渡河真孤注矣。」<a name="得不償喪"> </a>
釋義:
典故說明:
典源:
此處所列為「得不償失」之典源,提供參考。 《後漢書.卷八七.西羌傳》論曰:「……自西戎作逆,未有陵斥上國若斯其熾也。和熹以女君親政,威不外接。朝議憚兵力之損,情存苟安。或以邊州難援,宜見捐棄;或懼疽食浸淫,莫知所限。謀夫回遑,猛士疑慮,遂徙西河四郡之人,雜寓關右之縣。發屋伐樹,塞其戀土之心;燔破貲積,以防顧還之思。於是諸將鄧騭、任尚、馬賢、皇甫規、張奐之徒,爭設雄規,更奉征討之命,徵兵會眾,以圖其隙。馳騁東西,奔救首尾,搖動數州之境,日耗千金之資。至於假人增賦,借奉侯王,引金錢縑綵之珍,徵糧粟鹽鐵之積。所以賂遺購賞(1),轉輸勞來(2)之費,前後數十巨萬。或梟剋酋健,摧破附落,降俘載路,牛羊滿山。軍書未奏其利害,而離叛之狀已言矣。故得不酬失,功不半勞。

〔注解〕 (1) 賂遺購賞:行賄、贈送、懸賞、賜予。遺,音ㄨㄟˋ,贈送。 (2) 勞來:慰勉、招延。
書證:
資料來源: 教育部成語典_得不補失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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