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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體專家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Media Specialist
作者: 田耐青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二十世紀中葉以來,教學科技的發展日新月異,人類知識的記錄方式不僅限於傳統的印刷媒體,舉凡電影片、錄音帶、錄影帶及電腦軟體等都成為記載人類智慧結晶的媒體。圖書館為順應時代潮流,也已將典藏的內容擴及上述媒體,甚至另闢一「非書資料」區由專人負責採購、典藏及流通等之管理工作。美國中小學的學校圖書館也受到這股衝擊,許多學校圖書館於一九八○年代重新定位,並多更名為學習資源中心或教學資源中心,圖書館內也有了媒體專家的編制,以反應其新的任務與地位。
  部分的媒體專家本身已經是學校的圖書館員,他們再到大學修習有關教學媒體及學校媒體中心行政管理的學分或相關學位,才有資格擔任學校教學資源中心的媒體專家。若是新聘的學校媒體專家,則多半要求需具有教育工學的學位及教師資格或圖書館員資格,方能勝任。
  學校媒體專家的任務主要有下列幾項:(1)配合各學科之所需,教導學生如何使用學習資源中心內的藏書及媒體。如指導學生就某一主題探討文獻、利用媒體豐富報告的內容等;(2)協助教師尋找或製作教學所需用到的資料或媒體,並支援放映的設備或場地;(3)採購並管理教學所需之印刷或視聽媒體;(4)培養學生的閱讀能力。
  我國的中小學受限於組織條例,並沒有媒體專家的編制。大部分的大專院校設有視聽教育中心,有主任及技術人員的編制,並有預算,可依學校之所需提供支援服務。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媒體專家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基本資料
英文: Media Specialist
作者: 沈中偉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根據美國學校圖書館媒體中心服務指引(Information Power: Guidelines for School Library Media Programs, 1988)指出媒體專家之基本職責是要為教師與學生提供資源與服務,扮演下列3種角色:(1)資訊專家(Information Specialist),(2)教師(Teacher)及(3)教學顧問(Instructional Consultant)。茲分別詳述如下:
  (一)扮演資訊專家之職責:(1)媒體專家有系統地蒐集校內外媒體資源,以供教師與學生使用;(2)利用電腦檢索功能,正確而有效地尋找圖書館媒體中心所收藏的資料;(3)協助學生找尋及解釋校內外媒體的資訊;(4)使學校師生得以在上課時間使用媒體中心,並隨時得到專業人員的協助;(5)在政策及程序上絕不因費用或電腦檢索收費等因素,而妨礙資料之取得;(6)告知教師、學生、家長、與行政人員最新的資料、設備、及服務;(7)使遠地之學生亦能分享各項資訊。
  (二)扮演教師之職責:(1)將資訊課程納入整體課程中;(2)資訊課程包括教導學生應用、評量、與傳播資訊,並學習製作媒體;(3)媒體專家和教師共同計畫、實施、及評量學生資訊之取得、利用、及傳播的技巧;(4)協助使用科技設施以取得資訊;(5)提供教師及成人學習新科技、應用及製作各種媒體之機會;(6)針對不同的學習者,使用不同的教學方法,示範如何有效地應用最新媒體及科技。
  (三)扮演教學顧問之職責:(1)圖書館媒體專家參與建築物、系科、年級課程的發展與評估;(2)協助教師獲得、使用與評估教學資源,並將資訊技能整合至課程中;(3)使用系統化教學發展程序與教師共同改進教學活動;(4)指導資訊與教學科技的評估及使用。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媒體專家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