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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稚園勞作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鄧慧慧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幼稚園「勞作區」或稱「美勞區」、「美勞角」、「工作區」等不同名詞,但皆為學前幼兒教育中「工作」的同義詞。「工作」內容涵蓋:(1)模仿成人職業工作,例如木工、縫工等;(2)實際日常生活中所必備的工作,如飼養、園藝、烹飪等;(3)為怡情悅性,提升精神層次,增加美感的工作,如畫畫、雕刻、廢物工等。「操作」的部分以「勞」字涵蓋;「造形」活動部分又有以「美」字涵蓋,故「勞作」一詞有「美勞」、「工作」二名之實,是勞動生活教育與藝術生活教育的統合。而目前幼兒園中所提之「勞作」或「工作」,偏向藝術美感的教育活動。
  「勞作」內容涵蓋繪畫、雕塑、工藝、版畫、家事、園藝、飼養等,幼兒於勞作活動中發展肢體、促進肌肉成熟運作、學習色彩的運用、感受各種不同材質、材料,進而自主地選擇、發揮想像以至創作、發表、擴展幼兒群體的生活經驗和活動力,是幼兒身心發展中極為重要的一項活動。是以「勞作區」中的一切設計皆為能使勞作活動順利進行而設置,更需要依教學的方向、主題與內容做切題及適時地更換材料與工具。
  「勞作區」的設置應注意與其鄰近學習區的配合;大致而言勞作區不似圖書區需要較安靜的角落,也不似玩具區般易製造出擾人噪音;是以勞作區可成為介於兩區間的過渡區域以分隔並防止互相干擾,但勞作區位置的設定除具上述功能外,仍須注意其需要大量各式材料堆置的空間與靠近水源以便利取用水及清潔、整理該區。材料應分門別類固定於適當高度及位置供幼兒自行選擇取用,工具也應提供幼兒便於操作的尺寸,並注意取用時的安全,例如剪刀利刃的方向、膠帶臺的切割口、鉛筆筆尖方向等,均應妥善放置,以免造成意外。
  教育部〔幼稚園課程標準〕中工作的教育目標為:(1)滿足幼兒動作上自然的要求。(2)培養幼兒良好的操作態度與習慣。(3)增進幼兒欣賞、審美、發表及創造的能力。(4)陶冶幼兒優美的性情,提高幼兒學習的信心。(5)擴充幼兒群體的生活經驗與活動力。
  教師指導原則:(1)原則性的指導、不多限制幼兒之活動。(2)隨機指導幼兒勞作時操作工具動作的正確性及安全性的辨識。(3)著重工作過程,並多給予鼓勵、讚美。(4)營造互助、尊重、欣賞、秩序、美感的工作空間氣氛。(5)幫助幼兒發洩與表達感覺。(6)選擇適齡的題材與技能。
  評量:(1)與他人合作、溝通以完成作品。(2)會使用工具。(3)愛惜材料。(4)專心並有始有終地完成。(5)會自主創作。(6)欣賞並尊重他人的作品。(7)會清潔、整理、並物歸原處。(8)介紹、說明自己的作品。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幼稚園勞作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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