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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志]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陳友民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通志〕,凡200卷,宋鄭樵撰。民48年(1959)臺北新興書局影印本;民67年日本京都中文出版社影印本。
  作者有意繼司馬遷〔史記〕之後,重寫一部包舉宇內、涵括古今的大型通史。因此,在內容編寫方面,既敘述歷代典章制度,又記載各代人物傳記;在史實時間起訖方面,則起自上古,而終於隋代(其中二十略有些部分,內容則敘至唐代或宋代);在編撰體例方面,則略仿「史記」之作法,將全書分為本紀、年譜、世家、列傳、載記、略6部分,對歷代史料進行綜合分類,然後加以概述、編寫,於宋高宗紹興31年(1161)成書,命名為〔通志〕。
  在體裁上,該書雖然分為紀、譜、傳、略等6部分,但從實際創作觀點來看,可區分本書內容為兩部分;其一、紀傳部分(即前5部分)主要記述歷代帝王、后妃、世家以及史事簡表、人物傳記等,內容與一般正史無異,作者只是綜合其他史書舊文,並略加刪減增益而成,因此成就不高;其二、二十略部分,其內容與一般正史中的「書」或「志」相當,大部分係作者長期精心研究的學術結晶,是該書精華所在。
  二十略的意思,按照鄭樵自己的解釋是:「總天下之大學術,而條其綱目,名之曰略。」用現代的說法,所謂「略」,就是大綱、概略的意思;而二十略便是對天下各種典章制度的沿革和文佔藝術的發展情況,作一綜合性與概括性敘述的意思。
  二十略所記史實起訖時間,大致自上古到唐代為止。但因資料關係,各略記載也不盡相同。例如,「災祥略」便只敘至隋朝為止,而「藝文略」則又敘至宋朝為止。二十略的名稱與卷數抄錄如下:
  氏族略6卷  六書略5卷  七音略2卷
  天文略2卷  地理略1卷  都邑略1卷
  禮 略4卷  謚 略1卷  器服略2卷
  樂 略2卷  職官略7卷  選舉略2卷
  刑法略1卷  食貨略2卷  藝文略8卷
  校讎略1巷  圖譜略1巷  金石略1卷
  災祥略1卷  昆蟲草木略1卷
  二十略中的禮、職官、選舉、刑法、食貨5略,大多抄自杜佑的〔通典〕,價值不高;而最有價值者,厥為其餘的十五略。可以說:〔通志〕的精華在二十略,二十略的精華在十五略。對這十五略我們分兩方面來說明:其一,六書、七音、藝文、校讎、圖譜、金石6略,是探討我國文化與藝術發展的寶典,這方面材料前代史書很少涉及。其中「校讎略」系統地闡述校理圖書的理論和方法,強調目錄學的「辨章學術、考鏡源流」的功能,是作者在目錄學理論上的創見;「藝文略」全面地校錄了宋以前的圖書典籍,並創立「部、類、目」3級12類的新分類法,突破了傳統四部分類法的框架。其二,氏族、都邑、證、昆蟲草木4略,前代史書未曾提及,是鄭樵自己的獨創。其中昆蟲草木略裡的材料,對我國古代生物學史的研究,具有參考價值。由於二十略是〔通志〕的精萃所在,因此,早在明朝便有人將二十略單獨刊刻印行;現代則有民45年世界書局版〔通志二十略〕52卷和民57年商務印書館本〔通志〕24卷(收入商務版〔國學基本叢書〕內)兩種別行本。
  〔通志〕本來是一部紀傳體通史著作,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典制體政書。因此,〔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將其分入「史部、別史類」,也是有它的道理的。但由於〔通志〕的精華是二十略,而二十略的內容,主要又以記述我國歷代典制史實為主,與一般政書無異;其次,〔通志〕無論在內容、體例、取材,乃至名稱上多有承襲〔通典〕之處,所以後人仍將其與〔通典〕、〔文獻通考〕並列,合稱「三通」。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通志]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